論文門開庭 餘正煌火力全開 林智堅不認罪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中)被調查官餘正煌自訴臺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臺北地院11日開庭,林智堅以被告身分出庭應訊後離開法庭。(陳君瑋攝)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被調查官餘正煌自訴臺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臺北地院11日開庭,餘正煌委任律師曾威凱(左起)、張祐齊及吳俊達表示,餘因林智堅無端捲入此紛爭,餘正煌纔是受害者,因此透過提自訴來討回公道。(陳君瑋攝)

被捲入林智堅論文抄襲案風波的調查官餘正煌,10日深夜在臉書發文「黨,聯合公司要攻我嗎?沒關係,我不會更差了,要戰就來」的驚天一語,臺北地院11日開庭審理餘對林自訴違反《著作權法》案,餘的律師當庭指林的論文有33處涉及抄襲,但林否認並表示不認罪。

這起備受矚目的論文案,北院昨日開準備程序庭前,林的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就公開「助攻」,指林智堅的案子很確定是「冤案」。不過,餘正煌也在個人臉書發聲,暗示受到壓力,但他會努力證明自己清白。

果然昨日一開庭,餘的律師吳俊達就火力全開,他提出用紅字狂標33處「一模一樣」論文內容,並說,這是根據臺大學術倫理委員會的比對標準,證明林的論文有「33段落」與餘的論文類似,有些甚至用電腦複製貼上,連錯字都一模一樣。

吳俊達說,餘正煌的論文都有「引注」,標示引用國內外學術期刊,但林的論文中引注部分全部不見。這是因當初餘把自己的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刪除引注部分,陳給林時,或許林在抄的時候沒有注意,所以林都沒有引注,可見林的抄襲事實非常明顯。

吳俊達說,餘正煌是一位默默無聞的調查局公務人員,卻因林智堅參選桃園市長,無端捲入此一論文抄襲紛爭,林根本沒有考慮過爲了選舉操作議題,讓一個公務員被指抄襲,會受到什麼樣的壓力?餘正煌纔是受害者,因此透過提自訴來討回公道。

不過,林智堅以被告身分,回答法官張德寬訊問時表示,他沒有抄襲餘正煌論文的動機及必要,所以沒有認罪問題。

林智堅說,他的論文是以2014年自己參與新竹市長選舉爲依據所寫作,是用他自己團隊委外的民調來分析,且是在陳明通指導下完成。

林的律師說,已準備2萬多字的答辯狀,證明餘的論文才是侵害林的著作權,餘沒有權利提自訴;律師也反對以臺大學倫會的調查結果作爲證據,「因爲這沒有證據能力,法庭應直接審理、調查證據。」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餘的律師吳俊達步出法庭後受訪時說,林智堅沒有說清楚抄襲疑雲,堅稱自己是冤枉,並不斷對外宣稱是餘正煌抄襲,身在公務機關的餘正煌確實感受到一些壓力,「他覺得這件事情什麼時候才能落幕?」

餘的另一位律師張祐齊補充說明,餘正煌爲了論文案,連二姐過世訃聞都不敢寫自己的名字,林還在書狀上稱是餘恫嚇自己、影響選情,事實上餘爲此案整個家庭、生活、工作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林卻說是餘影響他的政治前途,實在是荒謬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