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原標題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開除黨籍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寶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以虛假整改欺騙組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寶祥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組織觀念淡漠,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甘於被“圍獵”,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吉林省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寶祥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下一次吉林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寶祥簡歷

張寶祥,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3年2月,任長春市工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

1998年8月,任長春市工商局寬城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0年12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

2002年6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

2006年1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6年8月,任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06年11月,任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8年12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委書記

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4年7月,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11月,免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