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怎麼改?俠客島:三中全會公報「7個字」是關鍵!
中共第19屆三中全會2月28日閉幕,公報內容指出,全會審議通過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但很多人好奇的是,公報中提到的「機構改革」到底如何改?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賬號《俠客島》指出,重點就是「機構編制法定化」七個字,「機構編制缺乏法制規範,一些地方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工作隨意性較大,超編進人,財政供養人員過多,造成行政管理費用呈直線上升,政府拿不出更多資金用於提供公共服務、改善民生。」
《俠客島》表示,機構編制其實就是對各機關單位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及其運行程序等做限定規範,「在1976年,鄧小平就提出『編制就是法律』,也就是說,要在國家立法層面,用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確定機構編制管理過程中應遵循的規則、審批程序及審批許可權,從而實現機構、編制、職責的法定化。」
對於機構編制,國務院於1997年制定施行了《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2007年又通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代表中央和地方的機構編制逐漸走向立法階段。
▼習近平主持三中全會。(圖/路透社)
不過,《俠客島》也指出,這些《條例》的涉及面還較爲單一,只涉及政府部門,沒有廣泛覆蓋黨委機關,以及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機構,條文也較爲原則、寬泛,對機構編制工作中的一些具體問題尚未涉及和規範,「另外,在全國人大層面,目前還沒有通過一個關於機構編制的全局性的成文法。」
由於機構編制缺乏法制規範,一些地方的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工作隨意性較大,《俠客島》解釋,「超編進人,財政供養人員過多,造成行政管理費用呈直線上升,政府拿不出更多資金用於提供公共服務、改善民生,全國有一半的縣財政爲吃飯財政。」
《俠客島》進一步指出,另外,編制把口不嚴,「人治化」嚴重,機構級別和層級的確定、編制數的多少有時憑領導的主觀意志和行政指令,有時憑經驗來進行機構調整,這導致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設置過多、過散,職責交叉、權責脫節、爭權諉責現象較多,行政效能不高等等,根源上都源自機構編制管理上不規範。
《俠客島》認爲,要解決上述問題,就必須推進機構編制管理法制化建設,用法律來取代傳統機構編制管理的「人治」現象,「近年來,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機構編制部門對機構編制紀律可以說是三令五申,多次出臺規範性文件,但收效甚微。原因在於機構編制管理法規中,處罰條款的剛性程度難以把握,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的法律主體地位不明確。目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紀律最嚴重的僅給予行政處分,是共產黨員的給予留黨查看或開除黨籍處分。如果機構編制法定化,這些行爲完全可以上升到法律層面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