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冷凍芋頭」改標案 臺南市衛生局:未發現

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呼籲食品業者於進貨驗收時須落實食品標示的管理,避免購入逾有效日期或標示不明之食品。(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衛生局3日接獲高雄市衛生局通知 「瑪尚緣國際有限公司」及「尚美窗簾有限公司」所販售變更有效日期之「冷凍芋頭產品,立即派員前往南市1家疑似下游業者稽查,但稽查人員未發現有該批產品。

臺南市衛生局強調,該批有問題的「冷凍芋頭」產品(標示有效日期爲2017年3月1日),但稽查結果並未發現。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爲贈品或公開陳列違反者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燬。

復依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全部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臺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呼籲,食品業者於進貨驗收時須落實食品標示的管理,避免購入逾有效日期或標示不明之食品。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