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空品改善評比 雲縣獲特優

雲林政府推動工業區鍋爐燃料汰換成天然氣措施有成,獲空氣品質改善評比特優。(雲林縣政府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環保署公佈「109年度直轄市縣市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雲林縣獲特優,其中,推動工業區鍋爐汰換成天然氣、臭氧前驅物導入專家學者輔導改善、濁水溪揚塵應變措施3項獲中央肯定。縣府強調,將持續推動麥寮3座燃煤電廠除役且不燃氣發電,確保縣民免於氣暴風險及燃煤空污

雲林縣政府爲改善空污,跨局處推動各項管制措施,固定污染方面,推動縣內工業區228座鍋爐汰換不使用重油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源,以及推動離島工業區燃煤電廠裝設防制設備硫酸液滴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汞去除效率達96.5與92.8%。

移動污染源方面,西螺果菜市場汰舊800餘輛柴油拼裝運輸車、縣府6局處導入49輛公務車電動化、2015年至2020年老機車汰換數量達9.2萬輛、設置130輛智慧電動共享機車、麥寮港港勤船全數使用超級柴油,船舶靠岸停泊時使用岸電設備、卸料設備及運輸工具全面電動化。

逸散污染源治理方面,與縣內6鄉鎮公墓試辦清明紙錢集中燃燒,同時推動以功代金、以花代香及線上追思等環保祭祀。

濁水溪揚塵改善則透過中央、地方合作,減少387公頃裸露面積,PM10削減257公噸,2020年PM2.5濃度較2016年改善34%;濁水溪揚塵事件日,2020年2天,較2017年59天大幅減少;麥寮空品監測站PM10濃度較2017年改善44%。

雲林縣政府表示,據經濟部規畫,麥寮1、2、3座燃煤電廠2025年前應全面除役,並無所謂燃煤改成燃氣發電的問題,縣府將配合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麥寮3座電廠除役期程,避免因燃煤發電造成空污,也不會因使用天然氣發電造成氣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