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化解方案有望7月公佈 另類債務處置難題浮出水面

文|陳洪傑

編輯|袁滿

陷入債務危機華夏幸福(600340.SH)時刻牽動市場的心。

6月16日,《財經記者獲悉,華夏幸福的債務化解方案有望在7月底公佈。“各方在不斷的推動,我們聽到的消息是7月份有望公佈化解方案。”一家債委會成員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

一家信託公司人士同樣告訴《財經》記者,河北省政府正在牽頭化解華夏幸福的債務困難,具體方案仍在制定中,預計7月份釋放出來。

華夏幸福相關人士向《財經》記者證實了上述信息。

隨着處置方案落地,陷入華夏幸福債務危機的各類債權人有望部分解套。但《財經》記者發現,對於有的金融機構來說將面臨着更爲艱難的處置進程。

在華夏幸福的融資圖譜中,存在着民生金融租賃、航天科工金融租賃、信達金融租賃等“特殊”的借款方。其特殊之處在於,這幾家機構以構築物標的物,前兩家機構爲華夏幸福提供了數億元的融資。

所謂構築物,是指: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築物,例如,道路、水池、過濾池、澄清池、沼氣池地下管網等。

此類標的物多附着於建築物上,很難像一般獨立的抵押品進行回收、盤活,因而處置困難。

《財經》記者就此向上述三家金融租賃公司進行求證,對方皆表示不予迴應。

債務化解方案7月推出

一家債委會成員(銀行)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債委會這邊是政府牽頭在推動,我們都是跟着指示走,已經開過好幾次會,(地方)表態是比較堅決的,不會逃廢債務。具體方案的確還沒出來,但應該很快了,預計7月底將出臺債務化解方案。”

“今年1月份,華夏幸福被曝出資金緊張,相關銀行信貸、信託、資管計劃及公開市場債務都出現逾期。雖經過多番斡旋已促成部分回款,但剩餘還款仍需等待華夏整體債務方案出臺。所涉項目分別設置了政府應收賬款抵押,或股份回購擔保,等待期間也在推進相應司法程序以期更快實現本項目退出,保全信託計劃委託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一家華北地區信託公司人士對《財經》記者稱。

6月11日,《華夏幸福及下屬子公司部分債務未能如期償還的公告》顯示,“近期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償還銀行貸款、信託貸款等債務形式的債務本息金額67.87億元。截至目前,華夏幸福累計未能如期償還債務本息合計635.72億元”。

近日,中誠信國際發佈《關於終止華夏幸福及相關債項信用評級的公告》稱,2021年4月中誠信國際對華夏幸福及其受評債項啓動定期跟蹤評級,並將定期跟蹤所需資料清單及訪談提綱發送至企業,經過與華夏幸福多次溝通,截至目前華夏幸福尚未提供評級所需關鍵材料且無法安排進場訪談,中誠信國際無法對華夏幸福的信用狀況作出判斷。

“根據相關監管制度和《中誠信國際終止評級制度》,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委員會審議決定,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中誠信國際終止對華夏幸福的主體及債項信用評級,並將不再更新華夏幸福的信用評級結果。”中誠信國際稱。

2021年3月,華夏幸福債券發生違約後,中誠信國際、大公國際和東方金誠三家評級機構曾將其公司主體信用評級一路下調至C。

金融租賃公司的另類融資

在華夏幸福的花樣融資圖譜中,《財經》記者發現了數十家的銀行和信託機構,所做的爲傳統融資方式。不過更引人注意的是金融租賃公司,其租賃標的物多爲構築物,顯得頗爲另類。

雖然金融租賃公司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開展業務中以構築物爲租賃標的物的情況比較常見,但金融租賃公司以道路、地下管網等爲標的物,向房企借款的融資方式頗爲少見。

例如,航天科工金融租賃在2019年10月18日爲華夏幸福子公司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作了一筆2.1億元的貸款,租賃期限爲兩年。租賃標的物爲“位於武漢新洲區園區內道路及配套設施”。

2019年6月18日,航天科工金融租賃同樣爲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作了一筆3.29億元的貸款,租賃期限同樣爲3年。租賃標的物是“張家口市懷來縣懷來生態新城內的管網設備”。

無獨有偶。2019年8月28日,民生金融租賃爲華夏幸福子公司大廠回族自治縣鼎鴻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提供了一筆5.4億元的貸款,租賃期限爲5年。本次登記的租賃資產爲“編號MSFL-2019-0156-S-HZ的《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位於大廠回族自治縣潮白河工業區的管網、道路附屬設施及構築物等資產,評估價值5.02億元”。

2018年12月25日,民生金融租賃爲華夏幸福子公司霸州鼎興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了一筆1.67億元的貸款,租賃期限爲6年。這次登記的租賃資產爲“《融資租賃合同》(編號MSFL-2018-0150-S-H-001)項下的屬於霸州鼎興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管網、道路附屬設施及構築物,評估價值爲1.76億元,租賃物坐落於霸州市霸州鼎興園區內”。

業內資深人士稱,很多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大頭”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租賃標的物通常是地下管網、道路、井蓋等構築物。融資租賃公司看中的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背後的信用,“即便發生逾期之後,信仰依舊在”,比其它類型的交易對手要“安全”。

“華夏幸福是個特例。之前,華夏幸福發展勢頭不錯,不少金融租賃專業化能力弱,青睞做大單業務,認爲只要擔保人抵押物夠好,就可以向華夏幸福子公司授信,採取的是弱承租人+弱租賃物的架構。不料,在疫情和環京房價下跌形勢下,華夏幸福這個主體信用發生了風險。”一家大中型融資租賃公司董事長告訴《財經》記者。

處置困境和監管剎車

相對於採用傳統借貸方式的銀行、信託等債權人來說,金融租賃公司在華夏幸福的後續債券處置中,將面臨更爲艱難的局面。

“與其它類型的融資方、投資者相比,我們的不少項目有抵押,風險相對較少。”上述華北地區信託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

另外一家信託公司人士告訴《財經》記者,他所在的機構儘管有多筆和華夏幸福來往的業務。但大部分是險資借道信託公司的投資,信託公司扮演的是通道角色,壓力也不是很大。

相比之下,金融租賃公司面臨的壓力要更大。租賃物標的物的期限通常是3年-5年。在對華夏幸福的非標融資中,航天科工金融租賃和民生金融租賃的借款期限是2年-6年。有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日期到了2024年12月份。相對而言,金融租賃公司的貸款餘額較多,風險敞口較大,或將面臨高比例的不良計提。

融資租賃具有“融資”和“融物”的屬性,重在“融物”,考驗的是融資租賃公司的資產管理能力。但在目前大量的交易結構中,很多租賃公司削弱了對“融物”的本質特性。“融資租賃公司應該擯棄類信貸模式,轉向圍繞租賃物開展業務,發展直接租賃業務”。一位融資租賃行業資深人士稱。

上述人士稱,即便華夏幸福的債務化解方案公佈,金融租賃公司如何處置資產,取回管網、道路附屬設施及構築物依舊是難題。“這些是不動產,是很難撬下來的。即便取回了,也沒啥價值。”他稱。

《財經》記者瞭解到,2021年4月底,有多地監管者對轄區內的金融租賃公司進行窗口指導,對業務中的構築物資產餘額佔比做出要求。

具體到各地,不同地區監管要求不同。

例如,華東地區某地要求,金融租賃公司在2021年租賃物中,構築物資產餘額與2020年末相比不得有新的增長。華北地區某金融租賃公司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當地監管部門已經要求金融租賃公司不得開展以管網作爲標的物的業務。

“監管引導行業專注主業,加強合規約束。構築物業務佔比是很難上升了,但是大量的存量是擺在行業面前的難題”。上述資深人士表示。

(作者爲《財經》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