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檢討報告出爐 都更處:野青衆未盡管理責任
華山大草原6月時發生分屍命案,經過朝野議員追問後,北市府時隔一個月才完成檢討報告。除了對於華山大草原在退場前發生命案表達遺憾之外,當時代管的都更處也強調,會檢討並改進場地管理機制,在未來建立更明確的查覈及限期改善機制,包含限期之次數及時間,若仍未改善,即應啓動停止借用場地。
華山大草原在分屍案發當時由北市府都更處代管,目前已經迴歸司法院管理。根據租借華山大草原的野青衆提案,去年11到12月爲硬體及活動籌備期,今年1月計劃正式上路。目標是要利用藝術家駐點的方式,讓藝術主動走進人們的生活,過程中民衆將不會認爲藝術是難以接觸。
沒想到,立意良好的活動卻因爲疏於管理,在6月爆出殺人分屍案件。根據警方調查,死者高女透過網路認識已婚育有1子的兇嫌陳柏謙,5月31日下午,高女應約前往草堂尋找陳嫌參與講座,1日凌晨還與陳嫌及其他6名友人在草堂內飲酒。陳嫌企圖與高女發生性行爲遭拒,惱羞失去理智勒斃高女。若無其事伴屍3天后,以長達15公分的「魚刀」,將遺體支解10大塊,分成7袋裝,騎着摩托車到金山、陽明山交界處沿路棄屍。
▲▼華山大草原檢討報告出爐,都更處多次函文野青衆改善。(圖/北市府提供)
野青衆提出的「120草原自治區」,自今年1月開始上路,但都更處自今年3月中起,陸續接獲市民熱線 1999 及里長反映之地方意見,主要投訴問題爲活動吵雜、草原聚落堆積得再利用廢材影響周邊居民與環境。經統計,活動噪音以及環境髒亂的投訴件數,統計至6月18日案發前,共計28件。
而在接獲多次市民陳情及投訴,都更處則是辦理了12次的現場會勘,並8次函告野青衆團隊應善盡的責任,強調絕非外界所說的沒有管理作爲,但最終仍讓野青衆過關持續租借場地。都更處強調,野青衆團隊全數配合改善,實已履行督導責任。
但都更處在報告中也指出,野青衆團隊徵募藝術家後,應確實督促進駐者完成申請程序。同時也指出,野青衆團隊未嚴格限制進駐草原之門檻,亦未善盡管理責任,並應依規定要求進駐者尚未竣工前不得開始使用。
至於案發現場小木屋是違建一事,都更處表示,小木屋未依規定在竣工3日前申請就已開始使用,確實已違反規定,但更新處多次至現場勘查都未掌握小木屋確切開始使用的時間,無法判定其違規使用之情事,應加以改進。
都更處強調,未來場地管理會建立明確查覈機制,若擬在場地上設置臨時展演設施,應先行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函文」,或已依規定檢討相關程序及申請條件之文件;且需確認申請人已應依相關規定繳納場地保證金及保險證明後,方能同意場地借用。此外,有關至場地辦理會勘查覈,應建立限期改善之機制,包含限期之次數及時間,若仍未改善,即應啓動停止借用場地。
目前監察院已介入調查此次華山大草原分屍案公務部門是否有疏漏,據瞭解,預計自都發局長已降到承辦人員都恐會面臨懲處。對此,都更處長方定安說,監察院目前是在調查階段,就事論事,先了解有無疏失、瞭解什麼人做了什麼事、是管理部分還是治安部分的問題,再行討論。
方定安強調,都更處都依規定處理,也照實、就事論事做檢討,若議員有建議也都虛心接受,華山大草原已在6月30日歸還司法院,未來這塊地市府不會有任何使用作爲;至於未來是否還會有類似活動?方說,不會有像華山大草原這種狀態的活動,都更處還是以公辦都更爲主,但未來還是會繼續進行類似的URS(都市再生前進基地)業務,因爲有收到很多效益,在地裡也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