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警方依法查處兩起未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責任案件

中新網4月17日電 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微信公衆號消息,近期,朝陽警方加大出租房屋隱患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查處出租人不履行房屋管理責任等違法違規行爲,進一步整肅社會面治安環境,通報2起案例如下:

案例警示1

朝陽公安分局黑莊戶派出所在萬子營東村一出租房屋內查獲多名違法犯罪人員。

經查,出租人張某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身份信息,未定期檢查房屋使用情況,未履行房屋管理責任,對房屋內存在的治安隱患失管失察。

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萬元行政罰款。

案例警示2

朝陽公安分局平房派出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富華家園社區一出租房屋被利用開設違法犯罪場所。

經查,出租人王某未履行定期檢查責任,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對房屋使用情況不監督、不清楚,致使房屋內存在嚴重治安隱患。

公安機關依法對出租人王某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萬元行政罰款。

法規提示

《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隱患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