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蓋圖戳、塗改 外交部:明年1月起開罰,最重註銷

蔡丁貴遭拒收拿貼着「臺灣國」的喊「自首」,嗆聲「我是首謀」。(圖/記者賴於榛攝,下同)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民衆使用「臺灣國」貼紙遮住護照上的國名國徽,遭外交部長林永樂指爲「違法」,但是自由臺灣黨主席蔡丁貴等人質疑根本沒違法,外交部領事事務局25日指出,《護照條例》已經在今年通過修法,21跟25條都有規範關於在護照加蓋圖戳、塗改的處罰方式,最嚴重就是註銷,自明年1月1日起就會正式生效

自今年7月起,紛紛有民衆在網路上秀出貼着「臺灣國」貼紙成功出境的護照照片,引發關注,但外交部認爲此舉違法。自由臺灣黨主席蔡丁貴上午率領30名民衆,拿貼着「臺灣國」的中華民國護照到外交部領務局「自首」,要求領務局或現場值勤的警方收下,嗆聲說「我是首謀!」質疑外交部說他們犯罪又不敢收,一怒之下現場就有人把護照往領務局丟。

▲臺灣國貼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龔中誠受訪時先說,臺灣在2003年時好不容易達成朝野共識,把臺灣加註在護照上,護照條例也公告得很清楚,直言不能在護照上加註「臺灣國」這個不存在的國家,「這是事實。」

對於蔡丁貴嚷着要自首,龔中誠強調,他們不是執行機關權責分明的情況下,蔡丁貴等人想自首必須去找法務部

領事事務局進一步解釋,《護照條例》修法在今年5月22日三讀通過,待相關子法配套修訂通過後,將報院實施,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第 21 條與第25條都有針對護照不得有「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等規定違反者輕則延長處理期間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至6個月,或是縮短其護照效期爲1年6個月以上6年以下,最嚴重的就是主管機關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龔中誠。龔中誠說,他們絕對尊重個人政治信仰,但是必須要符合體制,「護照是很嚴肅的公文書,要給她尊嚴」,認爲這些不過是選舉時的議題,還說7月至今陸陸續續都有收到民衆的信件抗議有人在我國護照上加貼臺灣國貼紙的信件,質疑「貼紙精緻,非個人所爲,這樣護照還有效嗎;膽敢戲弄我國護照,是否觸法,請貴單位查詢」,甚至也有人反映,7月在國外通關時,遇上前方有人在護照上貼貼紙遮住國徽、國名等等,海關最後雖然放行,但也影響後方民衆通關速度,有失國格,要求外交部加強查驗等等情事

領事事務局爲此也詢問美國在臺協會(AIT),遇上有人在護照上貼貼紙時,將如何處置,AIT則回覆「有保留沒收或是拒絕入境權力」,菲律賓移民局方面也說不宜。

不過領事事務局正在研擬可以將「Taiwan is my country」貼在護照底部,避免遮住正面國名與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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