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升官圖 遮蓋還是改革?

民衆提供)

太魯閣事故遺體修復師代表罹難者家屬發言,因爲修復師們陪伴家屬流淚,親眼目睹車禍慘烈。49具遺體,修護師接力工作13天,亡者得以回覆面容,身體端正地讓家屬最後告別。

爲了辨認遺體,有家屬看了33具遺體的照片,看一張,一次心搐,不是檢、消沒依性別特徵排好認屍流程,而是特徵不顯、性別難辨。遺體破碎、軀骸不全,難以憑骨盆比例、外形,看性徵;頭部破碎,無法從面容看出性別。遺體修復師工作兩個禮拜,時間之長,也難拼回那一瞬間,車廂重創前的樣貌。修復師們曾徹夜尋找一張臉孔,一位女童容顏

遺體修復團隊發言人王薇君說,這場意外嚴重程度比普悠瑪出軌嚴重百倍。但需要承擔事故責任的人,卻升官次長部長局長升任局長。

慘案涉及政治責任、行政責任、法律刑事責任。政治責任只有一人扛,部長去職;刑事責任,檢方仍在偵辦;行政責任,未有定論。同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還在調查,雖然調查的目的不在究責,而是找出體系的缺失,但調查結論將是判斷行政疏失,甚至刑事責任的重要參考。刑、行責任未明,原來擔任次長與副局長的,未必是罪犯,卻是帶罪之身。共犯集團裡的關鍵人物應該靜候調查,竟然升官。

要升官,不該帶着疑犯身分升,應該調查結束後,確認清白之身再升。「意外絕對不是意外發生」,這是英國賀伯特爵士(Sir Herbert Walker)在1927年火車事故時說的名言,意思是,意外事故一連串錯誤的組合,不是突然間的意外。太魯閣號事故涉及了一連串的行政與刑事過失,因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很關鍵。從臺鐵緊急應變中心第25次的會議紀錄便可看出,事故後,相關單位立即做了9項改善工作,這是應做而未做的項目;早做了,就不會有49人罹難。爲何未做?未見官方的檢討答案,先見升官。

專攻軌道災難的英國調查報導記者費司論及「安全的政治」,提到災難發生,輿論的焦點常鎖定特定的關鍵點,而忽略了系統的整體問題。亦即,找到代罪羔羊後,其他人便容易脫罪,因此輿論風向是關鍵。

太魯閣號事故應該獨立調查,不受政治遙控的運安會,事發當晚就先開記者會大談四大疑點,引領輿論方向;接着運安會新聞羣組行政院幕僚加入;再來運安會主委配合民進黨立委質詢,秀過頭暴露案情,以致花蓮地檢署公開警告,要求運安會不要與涉案者空串供。然後,聰明秀異的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親身參與偵辦,曾日夜不闔眼,正當擴大傳訊,案子辦到一半,被調到彰化。

若白宮幕僚參與聯邦調查局(FBI)的新聞羣組,且偵辦重大犯罪的檢察官調職,黨派公然介入獨立行使職權的檢察官與FBI,在美國一定會引發政治風暴。但在臺灣,政治引領風向,三立、壹電視、年代新聞臺卯力演出。一連串的運作,恰符合事故剛發生時臺官員羣組裡,某官員傳達的指示:把責任推給承包商監造商。

危機處理,政府形象管理是關鍵,目的在於政府取得民衆信任,領導民衆共同面對危機。形象管理不該是遮掩與卸責。

民進黨政府政治幕僚的新聞能力強,風向帶得好,得以讓待審的官員升任部長與局長。慘案過後,掌權的同樣是那羣人斧鑿痕深的佈局可能是遮蓋弊端的平臺,處理不利於自己、不利於前任、不利於政府整體的刑事、行政責任。運安會要讓民衆信服,就該邀請罹難者家屬代表加入調查團隊。別以素人沒有交通專業爲理由,美國飛安史上,幾次制度的改善,正是罹難者家屬推動的成果。升官者若清白無辜,更該支持本文的倡議。(作者爲倫敦大學貝克法律學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