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打“魚目混珠”,嚴防“借屍還魂”――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追蹤

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 題:狠打“魚目混珠”,嚴防“借屍還魂”――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追蹤

新華社記者高蕾範思翔

5月21日,民政部等19部門在京召開社會組織聯合執法機制暨資金監管機制會議。會議指出,今年3月20日以來,有關部門已依法排查非法社會組織線索48批286個,關停非法社會組織網站2批20家,曝光4批43個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公佈3批230個地方民政部門依法取締的非法社會組織。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非法社會組織行騙詐財套路多變,公衆稍有不慎就可能中招。當前打擊根除非法社會組織仍面臨不少困難,迫切需要多部門形成監管合力,久久爲功。

非法社會組織斂財套路深 早幼教養老健康等領域非法活動

近期民政部聯合多個部門對非法社會組織進行密集打擊整治。“中國學院大學”“中國保健營養理事會”“中國紅色文化學會”“全民悅讀全國閱讀會聯盟”等一批欺騙性較強的“國字頭”非法社會組織被依法取締。

記者調查發現,非法社會組織矇蔽公衆行騙詐財通常有這樣幾類套路。

――扯大旗、戴高帽。截至目前,2021年民政部已公佈4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其中,絕大多數冠以“中國”“中華”“全國”“亞洲”“國際”稱號,如“中國黨史研究會”“中華誦讀聯合會”“亞洲語言藝術家協會”“國際華人藝術協會”等。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力告訴記者,根據規定,社會團體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佈、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社會團體名稱冠以“中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經過批准,地方性社會團體名稱不得冠以相關字樣。

――蹭熱點、實斂財。記者從上海市民政局瞭解到,涉嫌非法社會組織“早幼教公社”盯上早幼教市場火熱,通過舉辦“全國托育早教)十大模範標兵”等10個榮譽獎項評選大肆斂財。

記者發現,近年來,養老、健康等領域都是非法社會組織活躍的“重災區”,打着“一帶一路”“鄉村振興”“疫情防控”等名義的不明組織數量也有所增多。

――裝“官”樣、打官腔。記者發現,不少非法社會組織都以“協會”“基金會”等傳統社會組織名稱自詡,還有不少則以“委員會”“發展局”“中心”等類似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組織名稱自稱,忽悠公衆。

記者瞭解到,非法社會組織“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聲稱自己在民政部登記,虛構下設“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全國衛生人才專家評審組”等組織,打官腔唬人。對非法社會組織“中國知青協會景德鎮分會”“中國知青聯盟景德鎮分會”,不乏退休黨政幹部、社會名人信以爲真爲其“站臺”“代言”。

另外還有一些非法社會組織通過在黨政機關辦公地附近或附屬場所租用辦公場地、找媒體爲自己鼓吹等手法增加其“可信度”。

――仿機構、傍機構。記者注意到,“高仿名稱”是非法社會組織的慣用伎倆。非法社會組織“中國室內裝修協會”與合法的“中國室內裝飾協會”僅一字之差。還有一些非法社會組織照搬合法組織的官網內容,加大了公衆辨別難度。

另有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想盡辦法“傍”上合法機構。記者從民政部瞭解到,爲謀求合法身份掩護,非法社會組織“全民悅讀全國閱讀會聯盟”相關運營公司與合法社會組織中華文化促進會開展合作,在該會下設朗讀專業委員會,以“一套人馬三塊牌子”掩飾其非法活動本質。還有一些非法社會組織甚至想方設法成爲事業單位下設機構。

18部門聯手專項打擊 22部門聯合發文規範

今年3月20日,民政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18個部門聯合在全國開展爲期三個半月的進一步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重點對“利用國家戰略名義,在經濟、文化、慈善等領域活動的”等五類非法社會組織進行打擊整治。

與此同時,民政部門探索源頭端治理非法社會組織的長效措施。今年3月,民政部等2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剷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淨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強化壓實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新聞媒體、各互聯網企業等重要主體在宣傳渠道、活動場所、資金來源、網絡營銷平臺等方面防堵非法社會組織的責任。

“只有對非法社會組織所涉各環節嚴防死守,才能避免其‘借屍還魂’。”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鄧國勝說。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認爲,民政部門重拳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的同時,更應注重推動合法社會組織可持續健康發展,提升其公信力和競爭力。他還建議,應將非法社會組織責任人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充分發揮信用監管效能。

非法社會組織“斷根”治理難在哪?

專家認爲,當前想要徹底拔除非法社會組織病根仍面臨不少困難。

部分非法社會組織通過黑灰產業鏈條與某些社會羣體形成利益共同體。在非法社會組織“中國國學院”裡,花27000元就能買到“國學使者”稱號與證書。其他各類稱號證書售價也都在幾千元至十餘萬元不等。

“有不少人願意花上一筆錢給自己‘鍍個金’‘充充門面’。”鄧國勝告訴記者,這種“虛榮心”爲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提供了賴以生存的空間。

還有專家指出,部分人甚至通過向非法社會組織“知假買假”來實現牟利目的。“花個幾萬塊買個‘國學使者’的證書,就能頂着這個名頭四處收費演講。如果再多花點錢,還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牟利。這是一條清晰的利益鏈”。

非法社會組織違法活動成本低,隱蔽性強。記者瞭解到,絕大多數非法社會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活動,沒有固定線下場所,違法成本非常低。一旦其非法目的達到或被曝光後,相關人員就立即銷燬證據、逃之夭夭。

民政部相關負責同志表示,如果不能實現“治本”“斷根”效果,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往往會面臨“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難題。

“當前非法社會組織滋生蔓延的主要病竈在於失信收益高於失信成本、維權成本高於維權收益。”劉俊海表示,一些非法社會組織在被查處後,違法分子迅速換個“馬甲”繼續活動。

合法社會組織發展程度與社會發展需要之間仍存差距。針對早幼教、養老健康、鄉村振興等高熱度、高需求領域成爲非法社會組織重災區的情況,鄧國勝指出,當前一些合法社會組織存在信息公開程度不夠、社會影響力不足、服務不到位等問題,難以滿足市場和公衆的實際需求,這在客觀上爲非法社會組織提供活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