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壽川與三寶建設聯絡窗口 有Line爲證!陳佳興羈押

壽川(中)等人遭到羈押,檢調第二波偵辦行動中,特助陳佳興也遭到羈押,就剩三寶建設董事李俊傑還滯留國外。(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永豐違法放貸案,擔任何壽川特助及永豐金資深副總的陳佳興,遭到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成爲弊案爆發以來,第4位遭到收押的被告。至於理由法官認爲,陳佳興不僅爲何壽川的心腹,又擔任多個高層職務,且爲永豐集團與三寶建設的聯絡窗口之一,有Line對話證據

統整陳佳興在永豐集團擔任的職務,除了永豐金資深副總、何壽川特助外,另有永豐銀行總督導、永豐金租賃董事、永豐金香港財務公司董事等,法官認爲,對於永豐集團內事務,顯人有相當大影響力

關鍵點爲,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至今仍未返臺,陳佳興又是永豐集團與三寶建設的聯絡窗口之一,並且有參與、幫助及促使三寶GC公司、李俊傑的J&R公司、Star City公司貸放款案等行爲,證詞與其他被告、證人供述內容互又矛盾,因此陳佳興涉犯《刑法》、《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

檢調追查,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和在押中的妻子廖怡愍,成立Star City公司,屬於永豐金的利害關係人。而李俊傑持有的三寶GC公司、J&R公司不僅爲紙上公司,J&R公司的資本額甚至僅有20萬美金,連財報都沒有。

但永豐金旗下永豐GC公司與永豐銀行,卻違反法規及交易常規等,分別對三寶GC公司、J&R公司及Star City公司進行違法放貸、超貸及無擔保放款,嚴重違反利害關係人授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