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公投釋疑

福隆

臺灣四面環海,既然核能電廠不能保證絕對不會發生意外,核災一旦爆發又無處可逃,在覈輻射病變無藥可醫的認知下,反核是必然的正當選擇。然而,核子潛艇與核子航空母艦皆以核能爲動力,核子反應爐就裝在艦艇上,足證防止撞擊與淹水、允許近距離與核子反應爐朝夕相處,以及精密掌控核能作業等,都是現有的科技。人類目前的能力與設備確能高度維護生命安全。當然,製造核艦必須具備核艦層級核安技術與資源,不屬本文議題。

基本上,核能工程是人類創造出來的產物,核能的本質與變化均在人類知識掌控之中。但是,核能電廠畢竟是核能商品化的產物,有可能產生設計者始料未及的現象與斷點。因此,常態性密切注意核廠作業,不斷累積經驗,才能達到設定的安全目標。

建廠品質管理制度是核廠安全的重要關鍵。如果建造品質和規格與設計不符,平時會發生故障,緊急時則可能使應變措施無法達到預期功效。如果有賞無罰、藐視法規、沒有愛心,則管理制度形同虛設;如果政治利益與商業利益滲入建廠工程與經營管理,則核安處於失控狀態。

確然,自1991 年後,政商掛鉤導致的黑金政治使臺灣的公共建設成爲官商勾結的提款機,工程愈大愈危險,因爲不懂工程的下三濫們賺得愈狠。他們結合提供僞造文件與資訊的不肖海外華人,虛設行號圍標工程;他們隨着政權轉移而變色起落,從未消失;他們日夜腐蝕政府官員,狂吸臺灣人民的血,從不手軟。故此,核四電廠若欲續建,建造品質務必從頭查驗鑑定、重懲貪腐失職人員、追究賠償、改正錯誤、由具公信力機構檢驗認證、建立專家認可的監管制度,否則核四沒有安全可言。

日本福島核災由天災引起,卻因人爲致禍。表面上,核廠經營者貪圖僥倖,不願引海水報廢核子反應爐,以致爐溫過熱引起爆炸,輻射物污染全球。其實,海嘯後反應爐並未在短期間內爆炸,若經營者確知爐溫已高到會爆炸核安公投釋疑Vanguard Biomedical Corporation的程度,不可能不做廢爐的決定。

福島核災應另有其因。雖實情不可得,但有下列可能:(1)變更設計產生盲點,應變措施無法奏效。(2)爐溫儀表失靈,不能正確傳遞爐溫訊息。(3)有能力處理核災專家已亡故或到達不了現場。(4)權責不清、驚惶失措、無廢爐流程;傳統習性與層層制度阻礙當機立斷的作爲。(5)保護商業機密。(6)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禁止日本發展武器,核能原料與技術受嚴格管制,缺乏核能人才。欣聞核四對此類人禍相關事項已有多重防禦因應措施,然仍應有臨牀演練以確立其效。

美國所有電力公司都在開發新能源。逾50 年研發與經驗仍獲核能與水力發電爲最具商業價值的結論。核能還具高效能全天候、易控制調節、低社會與環境成本、不要求天然資源條件等優勢。所有先進國家均以核能爲基載電力,再以其他能源做調配,從而使能源供應經濟穩定,民生社會平安利樂

臺灣若驟然廢核,必定造成能源缺口並失去供電穩定性。因立刻加建大量電廠勢所難免,北京式的霧霾天氣將隨後到來;非同小可的萬物飛漲會使社會問題加劇;電價上漲會使產品失去競爭力,對工商業界產生雪崩式效應。須知,臺灣沒有德國的高科技工業水準,產品附加價值不高便沒條件講究使用較貴的能源製造產品。此外,臺灣也沒有瑞士的水力天然資源,不能徒言發展能源替代方案。簡單地說,若情況已經不佳,不要弄得更糟

核能政策不能由名嘴引經據典指導;核安亦不能由高亢的批鬥恐嚇說了算。目前朝野提議核四公投,讓人民做專業性決定以脫困解套,或藉公投修法、拚選舉、扳倒政府,都是膚淺可惡的政治操作。事實上,公投是人民展示意願的方式之一,可以決定取捨,但不能代替作爲。就好比當你躺在手術檯上時,希望進來操刀者是手術專業醫師,而不是先聖先賢,或者是一大批議論紛紛而且關心你的衆親友。換言之,人民有權,政府則必須有能。值此,馬政府當前應該努力的方向已甚爲明確。

附記:核四電廠被隕石命中的機率國稅局在下一秒鐘內被天上掉下來的飛機擊中的機率還小一兆倍以上。因此,這方面的評估推測可以省略

●作者丘福隆,美國洛杉磯,生物科技業。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