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業檢疫違規累積23件「皆公司自行處分」明公佈處罰條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宗彥。(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過去考量飛航機組人員職業特殊性,指揮中心允許當他們無症狀情況入境後,可縮短居家檢疫爲3天或者5天,然而國內再現本土病例就是染疫機師在臺接觸者,管理措施將檢討、加嚴。副指揮官陳宗彥今(22)日晚間表示,國內目前累計23件機組員檢疫違規,都是由公司自行處分,最重開除,但明日將進一步公佈相關處罰條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公佈國內新增1例本土病例,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個案爲案765(紐西蘭籍機師)接觸者,一名30多歲女性且與機師於12月7日至12日間密切往來,也是時隔253天國內再現本土病例。先前該名紐籍機師(案765)先前在機上未戴口罩已經讓兩名機師同事染疫,成航空器感染事件,現在又造成本土病例。

依照《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機組員返臺後依疾管署於機場所提供之健康聲明書辦理,在入境無症狀情形下,飛航組員或貨機監貨人員入境後3天內客艙組員或機務人員入境後5天內,比照社區居家檢疫規定應留在居所不得派飛及外出。前述限制期滿後到第14天則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陳時中表示,過去是希望給予方便讓航空業不會因此停頓,但自主健康管理並未落實,將檢討檢討管理措施加嚴。並舉例現行風電相關船東適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若沒有做好員工相關管理,會有相對應處分。

陳宗彥進一步說明,相關規範並非特別優待,而是建立在機組員於空中均有防護措施與外站管理,現在的問題是管理措施上未落實計劃

陳宗彥表示,目前機組員違規是由公司對員工處分,自相關防疫管控措施作業原則實施以來,總計有5萬4千多人次機組員依規範進行檢疫,其中有23件違規(13件外站、10件國內),最嚴重懲處爲開除。不過指揮中心將於明日公佈相對應罰則,可能比照風電船東適用特別條例,或者從民航相關法規的處罰依據,針對航空公司、機組員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