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違規!這家北交所公司受到紀律處分

因信息披露違規,北交所公司安達科技收到北交所下發的紀律處分決定書。

5月30日晚間,安達科技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收到了北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生效日期是5月28日,原因包括公司業績快報信息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財務數據錯報兩方面。

關於業績快報信息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安達科技於2024年2月6日披露2023年度業績快報,後於2024年4月26日披露修正公告,將業績快報中的營業收入由4886889399.66元修正爲2964153147.78元,差異金額1922736251.88元,差異幅度爲39.34%。安達科技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

關於財務數據錯報,安達科技於2024年4月29日披露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報、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進行更正。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由1939672343.58元調減爲915071570.44元,調減比例爲52.82%;營業成本由1812657534.17元調減爲788056761.03元,調減比例爲56.52%。2023年半年報營業收入由3158278470.38元調減爲1809873648.02元,調減比例爲42.69%;營業成本由3221891269.81元調減爲1873486447.45元,調減比例爲41.85%。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營業收入由4274056302.26元調減爲2524669009.64元,調減比例爲40.93%;營業成本由4365523408.79元調減爲2616136116.17元,調減比例爲40.07%。

紀律處分決定書指出,安達科技業績快報信息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以及定期報告中的財務數據存在錯報,違反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第1.5條、第5.1.1條、第6.1.2條、第6.2.4條的規定,構成信息披露違規;安達科技董事長、總經理劉建波作爲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財務總監申小林作爲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安達科技前述信息披露違規負有責任,違反了《上市規則》第1.5條、第5.1.1條,第5.1.2條的規定。

紀律處分決定書指出,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根據《上市規則》第11.5條、第11.6條,《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紀律處分實施標準(試行)》第十九條的規定,北京證券交易所對安達科技、劉建波、申小林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前,在年報披露前夕修正業績預告的利爾達,因業績快報、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等違規情況,受到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而後利爾達也收到了北交所的紀律處分決定書,北交所對利爾達、董事長葉文光、總經理陳凱、財務負責人孫其祖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責編:鍾恬

校對: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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