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卡!大巨蛋都審前夕 遠雄:請北市弄清楚建照是否合法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巨蛋再掀戰火北市都發局上週指遠雄雖然在去年通過臺灣建築中心性能審查,但「建築技術規則」的97條及127條不屬臺建中心審查權責,因此未來大巨蛋即使營運也不得開演唱會,需回臺建中心重審但遠雄19日發文反擊都發局,在4月3日審議會召開前夕,依法審議規則申請暫緩90天;若都發局不同意暫緩則不排除撤件。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強調,遠雄大巨蛋已通過臺建中心審查,這次都審會審議的是第4變更設計,變更內容並沒有涉及「建築技術規則」97條及127條,而營建署去年7月跟今年2月都已發文函釋

楊舜欽表示,都審會非建照及建築技術規則主管機關,建照是建管處當年依法審定核發,現在檢討「建築技術規則」,等於在質疑當時建照合法性;既然現在質疑建照合法性,「那就請市府先弄清楚建照是否合法,因此遠雄依照審議規則提出暫緩90天」。若市府駁回暫緩則不排除撤件。

對於遠雄申請暫緩90天一事北市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長文明證實已收到,至於是否同意,目前局內尚未正式討論;至於若同意展延,將從何時起算?羅文明表示,要從遠雄正式收到公文的當天起算。

▲大巨蛋資料照。(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 北市:依法不能開演唱會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13日受訪表示根據《建築技術規則》97條規定,不管民衆地下幾層,都可以利用逃生梯直接上到避難層。大巨蛋的情況是,球場、表演等樓層位於地坪下負10.5公尺,而避難層在B1,逃生梯卻只能走到B2樓就中斷,必須要轉向纔可以繼續往上,如此規畫對逃生會有影響

而《建築技術規則》127條則規定,演唱會(不含體育賽事)坐席、演出人員,不能在水平線7公尺以下活動,但目前大巨蛋球場面深度達達10.5公尺,球賽可以進行無礙,但要開演唱會就違反使用規定,就算7公尺以下座位不去使用,演出者也不可能飄在空中演出。

林洲民指出,由於當初遠雄與體育局合約明白註記「體育活動6成、非體育活動4成」,且大巨蛋現況已是違規狀態,如此結果會導致建管處無法發出使用執照。林洲民強調,包括上週會議,臺建中心也當場表示市府主張正確,未來進入都審,遠雄也一定會碰到類似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