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壞性烏龍查驗 可申請賠償

因應保齡球烏龍查驗事件財政部最新修正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訂定規範,若民衆未被通知物品遭海關破壞性查驗,海關將在7日後以書面發函告知,民衆可提出申請賠償、依申報金額理賠。

日前有民衆喜好打保齡球,特別向國外廠商下單特製保齡球,進口報關時,海關懷疑保齡球內藏有非法物品,在報關人員陪同下,海關依法採取破壞性查驗,但最後發現無異狀,因此請報關人員通知貨主、依法向臺北關申請賠償。然而,報關人員未確實告知進出口人,導致民衆誤以爲物品莫名遭海關破壞也求償無門。

爲加速辦理破壞性查驗補償,海關制訂處理程序,海關若採破壞性查驗,即日起將主動通知報關業者轉告物主,物主可向海關申請補償,若七日內未收到物主補償申請,海關將另外以書面通知,加強落實補償申請通知程序。

另外,針對破壞性查驗補償金,海關是依據「申報金額」依損害或復原程度比例理賠。官員指出,海關了解進出口物品重要性,若非必要不會使用破壞性查驗,因此近三年我國使用破壞性查驗方式不到1千件、賠償案件數僅1件。他指出,通常都是有確切證據像是X光機掃描到、緝毒犬鎖定查緝等情況纔會採用破壞性查驗。

舉例來說,若未來民衆進口10萬元物品,遭海關烏龍查驗讓物品全數損壞,若報關業者未通知、導致民衆未申請賠償,海關在七日後將以書面發函通知,只要民衆提出申請,即可拿到全額賠償。

關務署也表示,近年來民衆消費習慣改變,海外網購盛行,每年進口包裹數量大幅增加,從2017年至2020年,數量就由3,800萬筆大增至7千萬筆以上,但2020年也查到237件違規包裹、重量共278.87公斤,爲避免非法物品如毒品、未申報的動植物等流入我國,海關將持續加強查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