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地政專員收3萬助建商審案「1個月OK」 送錢的代書也慘了

鄭男協助2建案加速審覈,分別收取3萬元,北院13日依貪污罪判刑。(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專員鄭復康,涉嫌2度收受黃姓代書賄賂,協助建商內湖都更會加速審覈案件,使2案皆在1個月內完成審覈,北檢依貪污罪起訴,北院13日判鄭男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黃女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鄭復康於案發時,負責審查土地登記相關業務機關收件後,往往會需要一段時間審覈,部分建商爲避免長時間所衍生的貸款利息、或爲加速建案時程,便會找「有辦法」的代書送件。

據瞭解,中山區天璽」建案的建商,於2017年4月想搭審案特快車,找上黃姓代書幫忙,希望在同月底就能審查完畢,黃女藉由鄭男幫忙,果然讓建案在4月底完成審查公告,公告當天,黃女讓張姓員工送了3萬現金給鄭。

2017年9月,內湖都更會推出東湖「如意琚」建案,審查時因資料有誤,都更會便找黃女幫忙,希望能以切結書方式更正資料,而鄭男果然神通廣大,又讓建案於同月底完成審覈,事後黃女親送3萬元紅包

北檢2018年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鄭、黃雖不否認金錢往來,但黃女聲稱僅爲表達謝意,絕無貪污意圖檢方不採信2人說法,依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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