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碩取回供擔保之碩禾股票
國碩18日公告,與飛利浦間之專利侵權訴訟案件,已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取回本公司供擔保之碩禾公司股票。
飛利浦控告國碩侵權案,智慧財產法院5月14日判決,國碩應給付飛利浦新臺幣4.09億餘元不當得利。國碩表示,經與律師研議後,認爲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內容多所違誤,因此於法定期間依法提起第三審上訴。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對公司不利部分,已於第一季財報先行提列相關費用,因此提起上訴訴訟事宜,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而國碩持智慧財產法院109年司民聲字第4號民事裁定等文件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存所就公司供擔保之碩禾公司股票39,500股進行取回之程序。此案訴訟目前尚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國碩強調,公司將委請專業律師全力爭取本案最終勝訴判決。
飛利浦於民國103年4月28日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國碩製造銷售的DVD光碟侵害其專利,訴訟案經智慧財產法院第一次一審、二審判決,最高法院107年9月判決廢棄二審判決,發回智慧財產法院更爲審理。2020年5月14日智財法院更一審判決出爐,國碩應再給付飛利浦約4.0988億元及利息,國碩並將負擔39%的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