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買臺數科股票遭訴 《新新聞》承審法官:應打行政訴訟
▲民代買臺數科股票遭訴,《新新聞》完整報導開庭內容。(圖/翻攝《新新聞》)
「臺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因爲一名民代買了臺數科股票,而陷入「黨政軍條款」爭議,臺數科已經向臺中地院提出「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也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根據《新新聞》最新一期的報導,該訴訟案在17日(週一)下午開庭,承審法官向臺數科提出多項質疑,並認爲此案應該去打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預計5月1日做出判決。
「臺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陷入「黨政軍爭議」,對於一名民代購買了臺數科股票,臺數科已經向臺中地院提出「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也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而該訴訟案也已經在週一(17日)開庭,預計5月1日宣判。
《新新聞》的記者在開庭當天,詳細記錄了法庭上的對話,並在今天(20日)最新一期完整揭露。根據報導,臺數科的律師指稱,「大家在公開市場買股票,臺數科不可能預先防範或及時發現黨政軍人士有沒有買股;「有廣法」的規定有強制性,民代不能持有或購買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的股份,否則買股行爲自始無效。」對於臺數科的說法,承審法官疑惑地說:「一張股票(1000股)和總髮行股數不成比例,會對NCC產生這麼大的影響嗎?」聽到法官的疑問,臺數科董事長簡森垣表示:「NCC很在意這張股票,在公聽會及審查時,他們都用這張股票阻止交易,說我們觸犯黨政軍條款。但我們直到三月二十八日才發現屏東縣議員宋麗華的名字列在股東名冊上,我們有1500多個股東,99%都贊成交易,但我認爲她買股票是想破壞交易。」
承審法官表示:「設立黨政軍條款是爲了避免他們與電視臺掛勾,違規的話是處罰經營者,但法條中沒有提到,買股票的人要受到什麼懲罰。」他質疑:「原告(臺數科)認定宋買股票的動機是惡意的,也侵害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但我很難想像,在公開市場交易一張股票,爲什麼會違反公序良俗?要怎麼判斷她是真心買股票的還是惡意?NCC的聽證會題目很多,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只是其中一部分,光買這1000股,會構成阻撓交易嗎?」法官說:「要裁准假處分必須有急迫性,但目前看不出來本案有什麼急迫,連宋麗華現在有沒有持股都是未知數,如果她今天賣掉了,臺數科列舉的可能損失還存在嗎?」
簡森垣解釋:「這些人根本不是來投資的,NCC兩週前開記者會時,就透露「連一股都不可以」,一再顯示對方的舉動已經對審查產生影響。」法官迴應:「那也不表示要處罰持股者啊!一千股有實質影響力嗎?應該去打行政訴訟吧?不應該來這裡(提民事訴訟),我覺得好像沒有急迫性。所以這部分有沒有可能是立法不當的問題?」
法官認爲:「你們(臺數科)除去這張股票,後面案子還是可能一直來,要着力的應該是NCC審查程序,不是打民事訴訟,不然對方什麼時候賣股,誰知道?而且用民事訴訟沒辦法解決這些爭議,這樣做沒效果,而且也太容易阻撓。她如果最後賣掉,確認利益還存在嗎?這種人如果處罰她,還是會一直跑出來,除非股票停止交易,但可能嗎?」
宋麗華的律師團則說:「宋只是擔心黨政軍或是中資介入媒體而已,臺數科在公聽會時宣稱,沒有中資能透過公開市場取得股票,也有排除黨政軍持股的機制,宋基於公益纔去測試,結果真的買到股票,這不就剛好印證臺數科在公聽會上說的話不可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