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修法 未來採嚴格續審制度

圖左司法院李國增廳長,發言人張永宏。林偉信攝

臺灣重大的公共安全意外事件例如921地震及小林村等災民求償,經常因爲漫長的訴訟制度,讓正義無法得到即時的救濟,司法院25日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法,明訂未來第二審採嚴格續審制,將加速案件定讞的時間及審案效率。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時,就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作成決議讓第一審成爲事實審審判中心,第二審採事後審及嚴格限制的續審制,但一直未能有效落審,司法院昨通過修法完成金字塔訴訟,象徵司法改革的重要歷程。

這次修法,強化事實審功能,並引進各類專家參與程序,法院與當事人商定計劃審理,更重要的是第二審採行嚴格續審制度,也就是當事人在第二審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以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爲限。

此外,司法院也修正公證法等規定,未來民間公證人懲戒制度透明化,民間公證人復職制度法制化,認證遺囑查詢制度完備化,例如被繼承人死亡有無向公證人公證遺囑,可以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可以繼承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