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遭惡意關臺提行政訴訟 首次開庭全力捍衛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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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臺換照申請,致中天被迫關臺,中天提出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首次開庭,中天律師表示,NCC聽證程序違法、爲了言論自由及民主政治,已提行政訴訴訟,請求法官撤銷不予換照的處分。
中天律師劉昌坪指NCC有5項程序違法,首先是以突襲性方式20天前通知聽證會,但真正給予中天準備的時間只有10天,且聽證會沒有「預備聽證」程序,事後也拒絕再開聽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劉昌坪律師說,NCC單方面找了7個鑑定人,如何選任鑑定人?NCC拒絕中天閱卷,無法得知鑑定人的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平等;且聽證程序主持人不讓中天對鑑定人發問,有5項嚴重的程序違法。
劉昌坪律師表示,NCC審查中天撤照的過程中,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而這些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的原處分應撤銷;此外,中天電視不是無線衛星頻道沒有資源稀少問題,不能用嚴格審查來侵害人民知的權利。
律師解釋,中天換照涉及新聞自由,政府機關不能決定人民看什麼樣的新聞資訊,應由收視戶決定是否喜歡中天新聞,例如2006年NCC對於東森S臺就採取原則換髮的方式,進行形式審查。
中天律師方伯勳也向法官蘇嫊娟表示,7位NCC委員對於換照審查的評分表,及先前NCC對中天25件裁罰案件的諮詢會議意見,竟被NCC認定爲不能公開、不讓律師閱卷,且NCC對中天換照申請,是先射箭再畫靶,具有針對性。
NCC律師表示,換照審查是依法審查,沒有形式或嚴格審查的區分,且聽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法;庭末,法官認爲評分表不給中天律師閱卷部分,及換照與新聲請執照審查標準是否不同,請NCC提供相關說明,並訂明年4月18日再開準備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