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背女友調「野格炸彈」灌醉女同窗 強拍裸照傳全系看

▲一名男子邀約同班同學家裡喝酒,卻趁機灌醉後猥褻還強拍裸照。(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市一名機械工程師,去年還就讀大學時,邀約班上女同學逛街吃飯後,邀對方到他租屋處休息聊天,卻趁機拿混酒野格炸彈」給對方喝灌醉她,並對她強吻還指奸得逞,事後還強拍對方裸照,更利用LINE在同學之間瘋傳。一審法院依強制猥褻判他10月徒刑,他上訴求緩刑,但法院不準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這名23歲的鄭姓男子,與被害女同學是同班同學,去年4月5日,他瞞着女友被害人外出逛街吃飯,事後邀對方到他租屋處休息聊天。期間鄭男拿了一杯混酒「野格炸彈」,當中摻有酒精濃度35%的「野格利口」烈酒與「紅牛能量飲料,約莫300c.c.,女方喝下之後沒多久就感到頭暈目眩。

鄭男見有機可乘,趁機對女同學強吻、猥褻,女方因酒醉無力抵抗,且對方體重近百公斤只好任其擺佈;更惡劣的是,鄭男還拍下女方裸照4張才讓對方離開。

事後女方刻意與鄭男保持距離,對此事也不敢聲張不料卻在去年9月,鄭男透過LINE羣組傳送女同學裸照,直到學長事後問她「妳爲何要當鄭男的小三,照片...全系都看過了」,她纔在男友陪同下報警處理。

女方報案之後,鄭男一度否認猥褻犯行,直到檢方偵訊時才坦承,求法官給他緩刑機會;但法官認爲鄭男利用同學情誼來滿足個人私慾,事後又傳裸照分享給他人,對女方是二度傷害,且被害人也不願原諒他,因此依強制猥褻判處他10月徒刑;鄭男上訴高院後,日前遭法院駁回,全案可上訴。

調酒「野格炸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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