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翁曉玲:若被判有問題就再修法
司法院憲法法庭訂於8月6日就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接受廣播訪問時說,她預估最晚10月底前釋憲案就會有結果,因爲7名大法官將於10月31日卸任;如果憲法法庭吹毛求疵認爲哪些條文有問題,「那我們就再修法就是了」。
「POP撞新聞」廣播節目今天訪問翁曉玲,談及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被問到憲法法庭是否會做出決定暫時處分的決定,翁曉玲說,從那天大法官的提問來講,看起來還挺有可能的,也許不是全部的法條都暫停適用,而是挑幾個條文暫停適用,例如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
翁曉玲說,她覺得如果大法官認爲有停止法律適用的必要,很快在這1、2周就會決定;如果大法官認爲沒有必要做成暫時處分,就會等到最後的大法官解釋出來的時候再一併宣告。
對於憲法法庭釋憲的方向,翁曉玲指出,她認爲有幾個重點最有可能,包括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調查權、反質詢。
翁曉玲表示,她覺得很奇怪,現在法案通過還不到1個月,實際上根本沒有任何具體的爭議案件出現,以西方國家來看,真正發生的爭議點,是在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後,機關不給資料可能引起爭議的時候,再來提起行政訴訟或憲法訴訟纔有道里,而不是現在憑空想像,都是在揣測、模擬未來有什麼損害發生。
她說,誠懇希望大法官能夠了解立法院通過修法的目的,尊重立法院職權行使,其他國家也都非常重視國會調查權,這也是對行政部門好的監督工具,也沒有侵害到其他機關的核心特權。
被問到是否會接受最後憲法法庭做出的決議,翁曉玲說,如果憲法法庭吹毛求疵認爲哪些條文有問題,「那我們就再修法就是了」。
翁曉玲呼籲,既然賴總統說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判,如果法案沒有問題、這些條文沒問題,也希望賴總統能夠遵守憲法法庭的決定,要能夠依據法律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