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屋可藏嬌、種大麻」 房仲搞kuso不起訴

房仲另類行銷,稱屋內適合種大麻檢方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爲吸引顧客看屋,房仲業者周廣威出奇招,上網刊登廣告「適合鬼屋藏嬌、種大麻、賭博等使用…」,吃上妨害秩序官司檢察官認定這只是行銷手法,不是教唆大家犯法,對周處分不起訴。

連鎖房屋公司當房仲的周男(33歲)1月27日上網賣房標題是「鬼屋出價就談,或是換重機,或有相當價值東西」,地點鄰近新北市萬里區翡翠灣,屋齡近卅年,臺幣1元起標;內文則是「基本上就只是想要出掉,適合鬼屋藏嬌、種大麻、賭博等使用;當然也適合作家創作、想遠離都市塵囂的清靜處,屋況很爛,要再花一點錢裝潢,畢竟十幾年沒用了……」。

但如此「另類」的行銷手法,卻有民衆看不下去,向金山分局檢舉,指周男公然PO文說「可種大麻」,警方查證屬實,認爲有鼓吹人種植大麻之嫌,涉及刑法153條以文字煽惑他人犯罪,因此依法送辦。

檢方認爲,這些字眼不是想煽動人家壞事,只會讓人聯想到屋子很舊、地點偏僻,認定周男犯罪嫌疑不足;而周男事後也將「適合鬼屋藏嬌、種大麻、賭博」等字眼拿掉,只留下「鬼屋」當噱頭。據指出,這間位於新北市翡翠灣附近的8坪海景套房,已在清明連假期間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