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成績不作招生依據 讓競賽迴歸興趣本位

面向中小學生全市性競賽活動須先審批,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結果不作爲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市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日前開始在北京市教委官網徵求意見。《辦法》規定,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市性競賽活動將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清單每年動態調整一次,在市教委門戶網站公佈並印發給各區教育行政部門

近期因多個獲獎作品受質疑,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引發熱議。鑑於此,教育部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要全面自查,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參賽造假行爲,並明確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爲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加分依據。這次北京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中小學生競賽清單管理制度,並明確規定競賽活動須先審批,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爲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顯然更具可操作性。

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暴露出來的問題,僅揭開了冰山一角,有關部門對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管理,還存在不少短板。過去,一些培訓機構利益驅動,恣意誇大學科競賽在升學中的作用,導致“學科競賽熱”失去了理性。2018年以來,教育部等四部委聯合開展整治校外培訓班行動,引發了一場學科競賽“停賽”潮。

特別是2019年1月,教育部公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名單》。這份只包含了32項全國競賽的“白名單”一經公佈,就在中小學生競賽圈和培訓圈中引發“地震”。而曾在民間大名鼎鼎的中小學數學“四大杯賽”——“迎春杯”“希望杯”“華羅庚金盃”“走美杯”,三個已經停辦,一個僅面向高中生。

不可否認,學科競賽本來是開闊學生思路,培養學科興趣,提高創新思維能力的“好經”,但在功利誘惑之下,卻明顯被主辦單位、學校及家長念歪了。長期以來,以“奧數”爲首的競賽活動,慢慢變了味,淪爲功利角逐場。學科競賽本來就屬於“小衆運動”,卻變成了“大衆項目”。初、高中擇校亂象,高考加分及保送制度,使很多學生參與“奧數”的功利性被強化,動機和行爲被扭曲,違背了學科競賽的初衷。

近年來,國家和地方以規範“奧數”爲突破口,採取叫停過多“奧數”競賽、規範“奧數”培訓、嚴禁“奧數”成績與升學掛鉤等措施。同時,明確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嚴禁憑奧數成績擇校,規範和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取消奧賽和部分科技類競賽國內獲獎生保送大學的資格,等等。特別是,北京市明確反對並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舉辦任何形式的學科競賽,曾先後果斷叫停“迎春杯”等數學競賽項目,並治理通過選拔學生,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各類培訓機構。

學科競賽的成績不作爲招生依據,讓學科競賽迴歸了興趣本位。下一步,國家層面做好頂層設計,制定更多體現公平正義政策,引導和規範學科競賽,朝着有利於教育事業、有利於人才培養、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方向發展。同時,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競賽管理政策的宣傳,讓中小學師生和家長充分了解掌握全國和本省份競賽名單,引導中小學師生和家長主動抵制名單外的違規競賽活動,發現線索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共同維護學科競賽的良好秩序。

相關地方和部門應出臺有效措施,大力淨化競賽環境,讓競賽迴歸本位;轉變競賽的獎勵機制,弱化功利誘惑,摒棄孤注一擲的病態心理,將競賽的舞臺還給那些真正有興趣、有特長的學生。這纔是義務教育和學科競賽的初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