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使用媒體內容得付費!」 法國媒體提案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法國平面媒體出版商當地時間10日提出一項草案,希望能用法律規範搜尋引擎公司,如果使用了媒體內容就得付費;這法案主要是針對Google而來,而法國全部報紙雜誌網站都一同推動此計劃。Google爲目前全世界最大的網路搜索引擎公司。

▼法媒認爲,Google使用媒體內容必須付費。(圖/翻攝自Google新聞頁面)《費加洛報》(Le Figaro)爲此草案專訪了參與提案的柯林(Nathalie Collin),他指出Google在法國的網路搜尋市佔率達到93.5%,也因此將包含報紙在內的廣告市場幾乎一網打盡,在廣告的收入就超過10億歐元(約380億新臺幣),但他們對外公開的收入卻只有4100萬歐元(約15億新臺幣)。

「這是不能接受的!」柯林直言,Google免費使用媒體的文章,因此在法國廣告市場賺了許多錢,卻沒有付錢給文章作者;柯林也提到,網路訊息價格越來越高,但是有些平臺投資內容,卻將別人的創作直接拿來使用,這並非正常事。

若法案通過費用該怎麼計算呢?柯林說,到時得建立一個擁有媒體及搜尋引擎作爲成員的聯合委員會主席政府指派,這個委員會就如同一間集體管理公司,會把收到的錢分配平面媒體

全國日報工會主席費耶(Marc Feuillee)認爲,這個法案要是通過,媒體供給的內容可以讓Google持續成長,媒體本身也能找到新的投資方法,網路使用者則能夠繼續借由網路找到兼顧品質及多元的訊息,還可以將政府對新聞業援助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