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扣除房奴9問:如何界定首套房?租房扣除比房貸多?
近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發佈,徵求期爲15天,正式版本將於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那麼,個稅抵扣對房奴有什麼影響呢?本站房產查閱有關文件,對細則進行了整理。
1.個稅如何抵扣房貸支出?
根據徵求意見,納稅人若爲本人或配偶購買住房,在使用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抵扣首套房的房貸利息。值得注意的是,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
不是。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也就是說,1個家庭的首套房房貸利息抵扣,1年的上限爲1.2萬元的標準定額。
3.首套房如何界定?
實際上,在我國的不同城市,對“首套房”有不同的認定,存在“認房”、“認貸”、“認房又認貸”的情況。意見稿中提到,只有家庭首套房的房貸利息可享受個稅抵扣,但並未對“首套房”概念做出明確界定,有待完善。
根據徵求意見,若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該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爲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扣除標準爲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扣除標準爲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5.什麼叫主要工作城市?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僱的所在城市。若無任職受僱單位的,則爲其經常居住城市。城市範圍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範圍。
6.房租扣除是否和房貸利息扣除一樣,只能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租金?
根據徵求意見,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若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則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7.是否可以同時享受房貸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不是。納稅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若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購買住房,則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抵扣。
根據徵求意見稿,納稅人只需要保留住房租賃合同。誠然,在實際情況中,大部分租賃行爲都不具備租賃備案及發票。需要留意的是,房租扣除並非以實際租金爲額度,而是根據不同城市的租金水平採取定額扣除。
9.房租扣除額度爲何比房貸利息扣除大?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租金扣除標準總體上略高於房貸利息扣除標準,房租抵扣的範圍爲每月800-1200元,而房貸利息抵扣爲每月1000元定額,這與國家目前租購併舉,大力發展租賃市場的導向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