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機遭通緝滿25年 前華航機師王錫爵不起訴
前華航機師王錫爵於民國75年脅迫2名機員劫機至大陸,被依劫機罪發佈通緝迄今;他的通緝時效(25年)已經在11月屆滿,臺北地檢署19日對王錫爵作出不起訴處分。
75年5月3日,華航正駕駛王錫爵駕波音747貨機從新加坡飛返臺灣,飛行至香港途中,他爲了要到大陸與父親團聚,涉嫌脅迫副機師董光興、機械員邱志明劫機,轉飛大陸廣州市降落。當時其劫機行爲,若依民用航空法的劫機罪,最重本刑是死刑、無期徒刑之罪,追訴權時效長達25年。
由於王錫爵劫機赴大陸後即定居北京,從未回臺,檢察官依劫機罪通緝他至今,通緝時效已在今年11月26日屆滿,依法不得再行追訴,因此對王不起訴。
王錫爵曾當選過中華民國國軍第八屆克難英雄的戰鬥立功英雄,之後進入華航擔任機師。他劫機到大陸後深受大陸重視,曾擔任過中共全國政協常委、祖國統一聯誼會副主委、統戰部海外聯理事、黃埔同學會理事、中國航空學會理事、中國民航華北局副局長、中國國際航空機長等職務,目前已退休。
王錫爵之子、北航旅行社董事長王扶搖表示,父親平日住北京,雖年逾80,身體仍硬朗,由於早已習慣大陸生活,加上出境仍必須備案,因此過去從來沒有想過是否返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