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銘/最高院順應民意廢除限量分案,下一步呢

最高法院於今年廢除限量分案制度,期待提升人民訴訟權益。(圖/記者湯興漢攝)

最高法院於今年伊始便公告將廢除「限量分案」制度,對此,我們深表贊同!首先,全國沒有任何一間法院有「限量分案」的制度,許多法官都兢兢業業,旰食宵衣地努力審理分派到的案件,基於法官職位公平性,最高法院法官本就無理由可以「限量分案」。

其次,最高法院原本採取「限量分案」,讓許多案件都只是在最高法院等待分案,等待時間甚至可能超過一年以上才進行分案,在等最高法院審理後,又可能要多花很多時間,法院無法即時迴應人民的訴訟請求,這對人民訴訟權益實在傷害甚深。

但進一步研讀最高法院的新聞稿,實在讓人心生感慨。

最高法院先解釋當初採「限量分案」是爲了取得裁判品質合理負荷的平衡云云,實在很想問問最高法院採取這麼久的「限量分案」制度,其裁判品質真的讓人民和法界信服嗎?想當初爲了蘇建和案,最高法院在1996年3月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對於蘇建和案的判斷是多麼地正確,甚至還有法官直接說自己是考試第一名,怎麼會錯!試問,最高法院當時已經實施「限量分案」制度多少年了?這樣算有兼顧裁判品質嗎?

再來,法官的合理負荷如何評估,有量化資料嗎?有具體研究過以法官的年齡資歷參數來分析,法官審理案件的合理負荷應該是每天工作幾小時?每月分派幾件案件?在欠缺具體分析的情形下,負荷合不合理都只是感覺!最高法院諸公是否要到街頭民調,看一般民衆哪一位說自己不累的?有哪一位市井小民敢要求僱主工作負荷要合理?最高法院法官要合理負荷,有問過身爲國家主人的人民嗎?想一想當初歷史上三國時期龐統斷案故事,就可以知道很多人覺得工作做不完,超過負荷,很可能的原因是「能力不足」!最高法院長久以來有無建立起一套汰換不適任法官的制度嗎?

最高法院在新聞稿中又說「……本院全體法官願意共同承擔肩負起沉重的案件負荷,展現保障人民司法受益權的決心……」這段話言下之意豈不是說,最高法院以前有些法官都沒有承擔案件負荷,也就是勞逸不均!大家如果還記得楊絮雲法官泣訴在最高法院期間受到「不公平的分案對待」,最高法院新聞稿此段可說就是承認最高法院原本「限量分案」制度造成的不公平!

最後在新聞稿中,最高法院說「……惟仍期待將來司法能建立合理的訴訟制度,讓本院法官能有合理的辦案量,人民亦能得到良好品質的司法裁判……」看到這讓人拳頭都硬了,最高法院不好好反省「限量分案」造成的分案不公平,對人民訴訟權益造成不當的侵害,雖說廢除了「限量分案」,但還是一直強調訴訟制度要合理,不然裁判品質會被影響。何謂合理辦案量?何謂良好裁判品質?何謂合理訴訟制度?不要過了一陣子,最高法院又會以維護裁判品質爲由,透過修改內部規範搞出其他制度,讓「限量分案」換了新包裝後重出江湖

我們常常提到司法改革不能只讓法律人來搞,應該多讓一些企業界領袖參與,好好將整個訴訟制度、流程人事制度拆解並研究一下,一定能提出更有效率的設計和人力分配,而不是隻會想修法一直限制人民的訴訟權,或只會提出增加員額的方法。

最後,我們還是要對最高法院公告廢除「限量分案」制度一事表示贊同,畢竟最高法院至少踏出迴應民意的一步,雖然未來的路還很漫長。(本文轉載自法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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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