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給網絡算命算一算“法律命”

隨着聯網迅速發展八字占星紫微斗數塔羅牌等算命方式也通過新形式接近網友。一些微商還把網絡算命作爲引流的手段。據媒體報道,“網絡算命”要價頗高,還有價值不菲的“消災物品”,網友要當心被“割韭菜”。(11月12日《工人日報》)

互聯網的發展,給算命行業提供了新的“機遇”,現在,形形色色的“算命大師”也上網玩起了高科技智能化,靠遠程諮詢軟件看相等手段替人求財問媒祈福消災。網絡算命是一個廣義概念,包含了很多種行爲,比如,給孩子或企業取名,選擇結婚日期、建房日期等,並未被法律所明確禁止,可以歸入信息諮詢的範疇。但也有不少行爲明顯帶有封建迷信色彩,充斥着各種話術套路,涉嫌詐騙、強制消費,侵犯消費者人身財產權益,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地帶

有關網絡算命,有很多法律疑問待解——網絡算命算不算封建迷信活動?網絡算命的哪些行爲屬於封建迷信活動?網絡算命的法律邊界底線在哪裡?網絡算命算不算一種經營行爲,從業者是否應取得規範的市場主體資格、履行相關義務?對網絡算命行爲,該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質?等等。

現有的一些法律、法規與網絡算命行爲可能有“交集”。比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行爲之一的,處拘留、罰款等處罰;《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等內容的信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等信息。

但是,現有的法律法規在判定具體的網絡算命行爲時還是顯得有些籠統、模糊,缺少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制約性。在算命行爲遷居網絡且愈發活躍的當下,相關法律應該要能清晰解答上述有關網絡算命的法律疑問,能有效調整網絡算命的行爲或關係,並及時把網絡算命從邊緣地帶拉到法律和監管聚光燈下。

鑑於網絡算命這一行業已經頗具規模,交易數量大,涉及衆多從業者,存在很多法律邊緣行爲甚至是侵權行爲,立法部門以及監管部門應該引起重視,給網絡算命算一算“法律命”。推動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把網絡算命明確納入法律調整範圍,界定網絡算命的法律屬性、行爲屬性,劃出網絡算命的邊界和禁區,規定網絡算命行爲的觸線法律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才能更好規範網絡算命行爲,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李英鋒 漫畫/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