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月刷9萬爽爽過 逃漏稅近千萬遭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圖片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臉書)
高姓婦人在桃園經營醫療器材店,積欠906萬稅款,但卻將超過千萬的存款全轉到親友名下,還以女兒名義另外成立醫療器材公司,名下無財產,卻仍能每月刷卡近10萬,桃園行政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高女還能請律師辯護,但法院認定她虛報財產,裁定管收。
58歲高姓婦人從事醫療健檢業,在桃園區開設公司銷售醫療器材,卻被北區國稅局查獲在2008年1月到2010年12月間,3年來持44張假髮票向國稅局報帳,當成進貨成本藉此逃漏稅,2012年要求補課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約1600萬元,隔年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執行官上門查扣公司財產法拍,高女仍積欠906萬722元。
桃園分署執行官深入調查發現,高女在收到稅單後,陸續將公司存款轉到親友名下,金額超過1千萬元,她並以女兒名義在另外成立醫療器材公司,資本額500萬元還是用自己舊公司存款繳清,證明2間公司是關係企業,更甚的是,高女2014年起,每月刷卡金額高達9萬元,且全都當月一次繳清,生活富裕。
執行官14日傳喚高女到案,但高女拒絕透露資金流向,也沒有清償計劃,非常不配合,桃園分署依法留置,並以她涉嫌隱匿財產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高女立刻請律師來辯護,親友也到場旁聽,但相關事證明確,法官認定高女明明有錢還款,卻隱匿、虛報財產狀況,當場裁定準以管收並立即解送臺北女子看守所附設管收所,高女當場崩潰大叫,但爲時已晚。
桃園分署呼籲國民勿存僥倖心態,自以爲把財產清空即可規避強制執行,對於有履行義務能力卻故意隱匿處分財產的惡性重大義務人,絕不縱容,必採取各種強制手段,徹底執行,以貫徹公權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