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打人仇家追上門 衰男遭凌虐:關狗籠、煙燙、典當汽車

簡男關狗籠、煙燙腳踝,爲脫身只好典當汽車換取5萬元給徐男。(示意圖記者陳玉攝)

記者陳玉/臺中報導

臺中綽號「碗糕」的徐姓男子因不滿友人簡姓男子的室友毆打,循線找到簡男住處夥同數名友人到簡男家中持槍敲擊簡頭部,再將簡及林姓友人壓霧峰山區,關進狗籠、用菸蒂燙腳踝、空氣射擊腿部,造成簡開放性傷口及2度燙傷等,簡男爲求脫身,只好典當汽車5萬元給徐男。法官認爲徐男犯後無悔意,30日依強盜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8月。

判決書指出,徐男友人「小鐵」遭簡男室友「小杰」毆打,徐男要替友人出氣,2014年6月22日晚上8點多循線找到簡男住宿,與多名男子進入簡男2樓房間,見簡男與林姓友人2人,持槍敲擊簡男頭部,造成其頭皮挫傷,並搜刮簡身上新臺幣800元、林2000元,再將2人壓往霧峰山區。

徐男將簡、林關進狗龍內,持空氣槍射擊簡腿部,並將菸蒂彈到簡腿上,造成其右踝開放性傷口及右小腿2度燙傷等,徐男見簡包內有提款卡,要簡告知提款卡密碼,但因該帳戶存款不足無法提領才作罷。簡男爲求脫身,不得已撥電話聯繫立大當舖業者,向該當鋪業者典當自用小客車借款5萬元,徐男將簡、林載回住處,簡交付借來的5萬元給徐後徐才離開。

簡男隨後向第二警分局報案,警逮徐男時,他否認持有危險槍枝,稱只是道具槍,還說空氣槍是簡男的,不是他的;臺中地院法官認爲,徐男持兇器強盜後,犯罪態度欠佳且無悔意,今依強盜罪判處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