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融臺新政 臺人當市政顧問「還可列席省人大、政協會議」
福建日前公佈《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在吸引臺灣人才方面又有新措施,包含一年10萬元的臺灣教師補助,一次性5千元的臺生入學助學金,50萬元的臺灣團隊鄉村振興建設補助,以及開放臺灣人可列席省人大、政協會議旁聽等。
擴大對臺招生規模方面,《實施意見》中提到,在福建高校就讀的臺生按每人5000元(約22800元新臺幣)標準發放一次性入學助學金,並支持閩臺高校、職業院校開展「2+2」和「1+2」「2+1」等模式合作,實行雙錄取雙授學位。
鼓勵臺灣人纔來閩發展方面,《實施意見》中指出,在閩臺灣人才可參與福建省各類人才項目遴選。臺胞入選福建省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安家補助。對國有企業招聘的臺灣人才實行薪酬單列。開展臺灣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遴選,在原項目資金支持基礎上追加補助至200萬元。
擴大招聘臺灣教師來閩執教方面,《實施意見》中提到,臺灣教師可來閩從事基礎教育階段教學。安排專門週轉編制用於引進臺灣教師,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可採取直接考覈等方式公開招聘納入編內管理,與福建省事業單位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高校引進的臺灣教師,省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萬~12萬元(約45萬~54萬元新臺幣);中小學和幼兒園引進的臺灣教師薪酬待遇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支持臺灣醫護人員來閩執業方面,《實施意見》中指出,推動在閩臺資醫院因特殊手術必需的器械、耗材,經備案後可在醫院內部使用。持臺灣護士執業資格證書並已從業1年以上的臺胞可來閩從事醫療相關活動。取得臺灣護理專業學歷的臺胞,可以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後在福建省執業。
提升涉臺司法服務水平方面,《實施意見》中提到,涉臺民商事案件仲裁可選擇適用臺灣地區有關規定。推進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涉臺檢察室」在全省複製推廣,邀請臺胞擔任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
《實施意見》中還鼓勵臺胞參與城市管理和基層治理,包含在全省推廣臺胞參與社區建設管理試點。臺灣同胞可受邀列席、旁聽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臺胞集中的當地政府可聘請臺胞擔任市政顧問。
此外,也將擴大對臺招聘社工,按每人每年4.8萬元補助。評定10家省級臺灣社工就業示範基地,省財政給予每家30萬元獎勵。並支持臺灣團隊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傳統村落保護髮展,每年安排10個村莊名額,符合相關條件的,每個給予50萬元(約228萬元新臺幣)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