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補救黑鷹數量不足 猶未晚矣

民國106年12月,對中華民國航空史而言是非常有意義的月份,1日先有S-2T「渦輪追蹤者反潛巡邏機除役暨P-3C「獵戶座」成軍,11日有UH-60M「黑鷹」通用直升機成軍,接着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於14、15、20、26、27日將5架UH-1H「易洛魁」通用直升機以「熱交機」的方式飛至受贈學校後就地除役,作爲教學使用。

但在黑鷹直升機成軍的背後卻隱藏着主事者「省小花大,當用不用」的「鉅額國防預算浪費」!據《聯合晚報》元月一日報導陸軍當年建案時原規劃採購90架UH-60M黑鷹直升機,以全面汰換UH-1H易洛魁直升機。而至獲撥預算時,數量下修爲60架。

民國98年8月11日,空勤總隊編號NA-502的UH-1H直升機在屏東縣霧臺鄉執行搜救運補任務時墜毀,機組員三人殉職。馬政府爲解決UH-1H「老舊」的問題,在8月18日的記者會上,馬總統宣佈陸軍採購的60架黑鷹直升機,將「減購15架」,將此預算差額改用於「更新」內政部空勤總隊的直升機。

經馬政府官僚體系折衝國防部宣佈仍維持採購60架,但「無償移撥」15架給內政部空勤總隊使用。空勤總隊自扁政府任內,就開始進行「機隊更新」,編列預算計劃採購12架新機,但因爲「採購預算不足」且「規格過嚴」最後多次流標

而因NA-512墜機事件,馬政府決定在黑鷹直升機交機之前的過渡期,編列預算將UH-1H進行「性能提升」,以提升安全性。但在民國99年流標8次,最後變成空勤總隊成立以來,「新機買不成,舊機升級不成」,新機完全靠「康國防部之慨」,馬總統一句話就將「國防部」編列的預算變成借「內政部」用。國防部雖稱「戰時」空勤總隊的黑鷹直升機「迴歸國防部」使用,並已在漢光33號演習中納編空勤總隊的黑鷹加裝機槍參演,但這種「內政部的需求,由國防部出預算滿足」的作法,已經創下惡例,恐怕也不符合「預算法」的立法精神。

焦點轉到蔡政府,空軍救護隊稱S-70C海鷗直升機「已達壽限」,卻「無錢採購新機」,因此由國防部長馮世寬覈定,「再將」陸軍採購的黑鷹直升機移撥15架給空軍救護隊。陸軍的黑鷹經過「兩度瓜分」之後只剩原本採購數量的一半,因此UH-1H易洛魁直升機無法除役,此前《聯合晚報》報導國防部決定UH-1H延役至民國110年。

至此可以發現,蔡政府及馬政府都是以「頭痛醫頭」的思維在處理,根本不願「正本清源」去解決內政部空勤總隊成立至今始終存在「位階不足、預算不足、採購專業能力不足」的「核心問題」。而移撥黑鷹給空軍,蔡政府同樣也號稱「戰時迴歸陸軍」,試問空軍扣除黑鷹所剩下的海鷗及超級美洲山獅的數量能滿足戰時戰場搜救的需求嗎?還有空勤總隊成立至今定翼機僅有兩架,現存一架,從扁到馬在到蔡,三任政府都沒有擴充定翼機以強化搜救能力及維護國家主權能力的「長遠考量」。

另外更嚴重的問題是,我國國民租稅負擔率偏低,政府債臺高築,但即便使用美國系統飛機多年,觀念和制度卻未能與美軍和美國政府同步,以「科學方式管理航空器壽命」,陸軍稱「老舊」和麪臨「消失性商源」問題的UH-1H,卻可以「援贈」給友邦,在友邦繼續飛!

去年7月1日,空勤總隊將3架波音234MLR「契努克」直升機除役,更早在96年10月25日《中央社》的報導「直升機採購限原廠 空勤總隊:顧慮後勤維修」中敘明「B-234,但這款雙旋翼機機齡老舊,更因爲零件停產、且每二十五小時須定期檢查,以致於執勤能量不足。」,問題是空勤總隊這三架234MLR除役後是「回售」美國哥倫比亞直升機公司(COLUMBIA HELICOPTERS),234MLR的製造商波音公司將234系列的零件生產權售與哥倫比亞直升機公司,因此234MLR根本就沒有「零件停產」的問題,該公司向空勤總隊採購這三架直升機是要整修後「繼續飛」,而不是買去「拆零」。可見空勤總隊時期三架234MLR的妥善率不佳的主因是「維護預算編列不足」而不是「飛機老舊,零件停產」。

由此可見「航空器」這種「高價資產」,在中華民國卻只以「年份」這種無法真正反應航空器狀態的「不科學」觀念在決定「壽命」,同樣一款航空器,不同國家的「空域大小」、編列的「油料預算」都不相同,因此即使「出廠年份」相同,「飛行時數」卻會有很大的差異,中華民國的234MLR服役31年,除役時每架飛行時數不到4,000小時,而哥倫比亞直升機公司的同系列機種每架飛行時數將近25,000小時,國軍、空勤、海巡如果繼續用這種「不科學」的方式管理國家高價資產的壽限,試問要多少預算纔夠每20-30年就把舊的全部報廢買新的?

空勤總隊未能成功採購的UH-1H Huey II性能提升計劃,據《蘋果日報》98年8月13日「改善舊機 廖了以否決」報導,「生產UH-1H的美國貝爾公司駐臺辦公室指出,該提升計劃包括機體結構全面補強、旋翼系統、發動機升級等,90天可完成改裝,另飛行員訓練只需一週,每架耗資300萬至350萬元美金(約臺幣1億元),是採購新機1/4價格,性能提升後可再用15至20年」。

空勤總隊的UH-1H不做性能提升爲Huey II規格,挪用陸軍的UH-60M,空軍的S-70C不做性能提升,計劃汰除而靠「挪用」陸軍的UH-60M,然後如果未來陸軍再編列預算採購30架UH-60M,試問若用這種方式花費預算,陸軍的主力戰車、火砲,豈不是永遠沒預算提升?

在李鴻源擔任內政部長任內,曾和時任國防部長高華柱取得共識要「退還」黑鷹直升機,卻遭到整個中華民國「官僚體系」大反彈,認爲「馬總統決定移撥是『美事一樁』」,且前置作業已經進行因此不應「重來」。中華民國政府這種「人治」而非依「科學」決策與西方先進國家的落差顯然是阻礙國家進步的重要因素!

現在既然空勤總隊的UH-1H將在本月全數退役「木已成舟」,「正本清源」的作法應該是將陸軍現存的UH-1H編列預算升級至Huey II,而非等到民國110年將UH-1H除役,屆時再編預算「補買」30架黑鷹直升機。

由蔡政府和馬政府的「2次黑鷹移撥」事件,以及「獵雷艦」案國防部的「預算挪用」方式,可以發現中國大陸流行語「時間就像乳溝一樣,擠一擠就有了」,到了臺灣就變成「直升機和採購預算從友軍/其它部會挪一挪就有了」,這恐怕是全世界所有民主國家獨有的「極度荒謬」現象!

高價的飛行器不做「性能提升/延壽/現代化升級」,猶如5年前買的汽車,因爲沒有行車記錄器,又不願意花錢買行車記錄器,因此決定「將汽車報廢」去買有內建行車記錄器的「新車」一樣浪費。空軍救護隊的S-70C就是UH-60的商規型號,美軍有UH-60飛到「一萬小時」的紀錄,國軍卻將壽限認定在八千小時且不考慮編列預算延壽,如此大筆大筆浪費民脂民膏的「省小花大」及「人治管理」,請問要如何讓國人支持國防投資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