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儉/爸爸:眷村應該留給有困難的弟兄住
文/方儉
看到王如玄買軍眷住宅的事,心中有很多感慨,除了政治上,一個副總統的候選人都要佔合法的便宜,難怪臺灣的政治永遠無法清明。正所謂「竊國者侯」,有種偷大一點,只偷軍眷住宅,只能算是「竊鉤者」,怎麼是個副總統人才?誅之無礙。
我從小就住眷村,成長過程離不開眷村,雖然只有11年,但很少有人像我一樣住過陸、海、空軍,和警察的眷村,經歷了1960至1970年代眷村的形成,也目擊後來眷村的演變。
國共內戰,國民黨轉進臺灣時,大家逃難,來臺灣大官佔日本人留下來的官舍,小兵佔空地、公園預定地(如臺北市七號公園之前的建華新村,就是我小時候常去之地,後來遷建成大安國宅),到1970年前,軍人沒人敢買房子,因爲這代表想在臺灣久居,臺灣是反攻的跳板,誰敢在跳板上買地、買房?
1970年以前的眷村蓋得低矮,我小時候曾住板橋臺貿九村,一天到晚飛檐走壁的,因爲牆、屋頂都不高,很容易「高來高去」。
我小時候,1960年代曾有人欠外公錢,想以臺北市公館萬盛裡的地抵債,我外公一口拒絕,當時他的想法是,就要回家了,大陸地方很大,爲什麼還要在臺灣有土地。當時天經地義的想法,今天恐怕是大錯特錯的笑話,那可是數以億計的財富。當時整天反攻大陸的洗腦,這是外省人普遍的「信仰」,誰會有先見明?
爲什麼1970年是轉捩點,因爲1970年退出聯合國,在蔣公「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的口號下,國防部發出「華夏貸款」,讓軍人可以買房子,以示「與臺灣共存亡」的決心。我家因此也貸款了,買了永和的房子,搬離臺貿九村。1971年,我11歲,我家脫離了眷村,但是我大多數童年的朋友都是眷村的。
我外公原來是空軍,單位在蟾蜍山下,住在公館有院子的日式平房,後來當警察,1970年代後期,還給了農業試驗所,搬到虎林街二十坪的警察宿舍,可比在公館以臺大校園爲鄰差多了。他曾說和日本人打仗,住日式房子不舒服。當時他可以繼續賴着住下去,但是他的性格使然,沒住;我可以想像很多人住慣了寬敞的職務官舍(可能是佔日本人留下來的),不願搬離的不捨。
1975年蔣介石過去,年底我父親受蔣經國之命,擔任軍用住宅公用合作社首任總經理,後來1988年蔣經國過世時,他曾告訴我,在經國先生召見他時,告訴他:「我們回不去了,好好安頓弟兄們吧。」我父親奉命整理從將領到老兵的住的的問題。他到底做了什麼,我當時很少在家,也不清楚,只知道他在任3間,協調很多單位,買了很多地,讓軍眷眷舍用地合法化,不能再到處強佔民地,或其他用途的土地。
到1987年結婚時,住大安國宅,我父親很不贊成,因爲那是眷村遷建的,他不想我住,怕人指點,但是我住乙區,是非眷區的民宅,他才勉強同意。
在父親的心中,眷村應該留給有困難的弟兄住的,我們不應該佔便宜,特別我不是軍人,就不該住。
五十多年過去了,我選擇當無殼蝸牛,並非「心存反攻」,我在地球上也無寸磚片瓦。我相信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作的,雖然我早就洞見炒房炒地的好處多多,但是我很「勇敢」的選擇不買房,因爲我不想把辛苦賺來的錢奉送給無良建商,和吸血銀行。所以我一直不是這個社會的「維穩力量」。
一直到今天,不是想反攻,就是想統一/獨立,好像沒有人好好把臺灣當成長久居留的家,好好規劃,只有炒地皮,炒房,就成了今天雜亂無章的都市景觀,和無所不在的違建林立,反映出流亡政府的難民、乞丐、流氓嘴臉。
我選擇了「過河卒子」的人生,只能往前,有一席可住之地即可,田宅於我無緣,以後,也不會買房買地,不想成爲靠房賺錢,助紂爲虐的一員。
可能因爲我的心是很安定的,沒有恐懼,我把自己交給社會。
●作者方儉,東海大學生物系畢業,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員工。本文不代表《ETtoday新聞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