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高速公路小蜜蜂」 消保官要求拖吊業者價格透明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駕駛人在高速公路拋錨時,往往遭俗稱「高速公路小蜜蜂不肖汽車拖吊業者拖吊,導致荷包大失血,爲保障新北市民交易安全,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於近日會同警察局經發局機關,針對轄區高速公路拖吊業者進行調查

消保管指出,高速公路拖吊業者亂敲竹槓價格混亂,造成消費者荷包失血當冤大頭,主要原因系高速公路拖吊業者價格資訊不透明,形成價格資訊地位不對等,消費者往往只有任由業者予取予求收取費用,消費者只有支付高額費用了事。依據「國道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須知收費標準」(一)小型車拖救收費方式統一收費價格,收費項目有下列三項:

1、車輛拖救費: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內者,收基本費1,500元,超出1公里,每公里加收50元。

2、事故現場作業費:依事故嚴重性分別收取新臺幣900元或1,800元,輕微事故不收取此項費用。

3、待時費:事故車輛拖至警察製作筆錄,拖救車等待期間,每小時以150元計,等待期間第1小時以不足30分鐘不予計費,超過1小時以上,不足1小時之時間以1小時計。

4、本項收費價格已包含營業稅、各車道或路肩上拖救之危險津貼、假日及夜間加成及其他各種費用在內。

爲確保消費者權益,消保官表示日後不定期會同市府各相關機關展開聯合調查,以督促國道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業者須將服務價格明白揭示,並將召集新北市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等機關,要求拖救服務業者應事先告知商品與服務價格,否則將依「臺北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新北市府99年12月25日公告繼續適用在案)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以保障市民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