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痛批詹昭書「出賣檢察官靈魂」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本報資料照片/李坤建攝)

前檢察官詹昭書被控新竹地檢署任職期間,收賄替溫泉業者污泥廠護航。一審判詹無罪,高院審理後出現大逆轉,認定詹強索饋贈及贊助購車款共73萬元,貪小便宜的行徑,出賣檢察官靈魂,令檢察官同儕蒙羞,昨日依職務詐財罪重判他10年,褫奪公權6年,追繳沒收犯罪所得73萬多元。。

高院在判決書中,細數詹誇張的行爲,指責他利用職權,以借用爲名,將溫泉業者張仁宗的重型機車進口廂型車開走,借用經年,形同己有;另詹與張聚餐從未付款,甚至經常帶家人對方經營游泳池游泳、咖啡館用餐,也都不付錢。

詹昭書在案發後已遭停職,他被檢舉在3年前收受溫泉業者提供的昂貴汽、機車代步,並佯稱能協助解決污泥廠圍廠事件,利用自己輪值內勤之際,受理且主導案件偵辦,藉此索賄。新竹地檢署、廉政署據報後展開搜索,拘提詹到案,訊後將他起訴並求處重刑;新竹地院審理後卻認定,張仁宗所提供的蒐證光碟,雖足以證明詹確有收受張交付的30萬元現金,但不足以證明詹昭書有利用職務,以欺騙手段讓張姓、何姓業者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判詹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定,詹在張的介紹下,認識當時正遭民衆圍廠困擾的污泥業者何銘軒,他一方面暗示可幫忙處理圍廠案,另方面抱怨剛搬家沒錢用,迫使何、張準備了73萬多元幫他添購傢俱買車,藉此詐欺錢財,昨日撤銷一審無罪判決,將詹重判10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