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因素促成法埃簽訂軍貿大單

埃及國防部本月初發表聲明稱,埃及軍方已與法國飛機制造商達索公司簽署協議,採購30架“陣風戰鬥機。這份價值總額高達39.5億歐元軍購訂單,是繼今年1月希臘與法國簽訂價值25億歐元的18架“陣風”戰機採購合同後,法國與外國政府達成的第二筆該型戰機銷售協議。

作爲可與F-35和FA-18戰機相媲美的通用型戰機,“陣風”的外銷歷程可謂“先抑後揚”。早期,由於法國國內市場狹小導致單機成本過高,其屢屢在國外軍火市場競標中鎩羽而歸。在反覆權衡利弊得失後,法方主動開啓讓利進程,並在2015年初見成效。當年,埃及、印度和卡塔爾相繼與法國簽訂“陣風”採購協議,標誌着該型戰機出口步入相對穩定的新階段。

爲保持這一良好勢頭,法方在營銷手段上並未放緩推陳出新的步伐,並鮮明體現在此番對埃戰機出口的進程中。

一方面,附帶出售與戰機配套的武器系統,贏得與其他競爭對手的比較優勢。作爲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法方將向埃方提供價值2億歐元的配套武器,其中包括“米卡”空對空導彈、AASM“鐵錘制導炸彈和AM-39“飛魚”空對艦導彈等。鑑於埃方極少在與其他國家軍貿中獲得同等“優待”,這無形中加大了其對法制裝備的青睞。

另一方面,提供長期高額貸款。長期以來,法制軍火因其高昂的價格被外界戲稱爲“貴族裝備”,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對其望而卻步。此番,法方特意爲埃方提供由法政府擔保、多家銀行提供資金的期限至少爲10年的貸款,貸款額度爲34億歐元,佔合同總價值的85%。

除上述舉措外,相關歷史和現實因素也是促成法埃軍貿得以成功進行的關鍵。

首先,兩國此前較爲順暢的軍貿合作與實踐爲此番軍售奠定基礎。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相關數據顯示,埃及是全球第三大武器進口國,武器採購量在過去10年增長了136%。而法國正是埃及拓展武器進口來源的主要對象。在2015年初埃及向法國求購24架“陣風”戰機的過程中,法方在雙方簽訂合同僅156天后便將首批3架戰機順利交付,甚至不惜爲此延長爲本國空軍訂製戰機的交付時間,充分印證了兩國密切的軍貿合作關係。

其次,“陣風”戰機全面的作戰性能與埃及的國家安全訴求高度契合。目前,埃及面臨的周邊安全環境十分複雜。西面,利比亞內戰造成的動盪局勢隨時有可能引爆地區團體間更大規模的武裝衝突;東面,位於西奈半島並與“伊斯蘭國”存在密切關聯恐怖主義威脅仍將長期存在。對埃軍來說,“陣風”具有的良好對空、對海和對陸攻擊能力足以滿足其需要。

最後,法埃趨同的地區安全利益,爲增強兩國戰略互信、提升軍貿品質提供強大內生動力。可以說,在防止恐怖主義回潮、抑制域外國家在北非影響力擴張方面,法埃擁有近乎一致的利益訴求。法國總統馬克龍曾公開表示,法國不會將埃國內“人權狀況”作爲出售武器的先決條件,進而削弱其打擊地區恐怖組織的能力。

需指出的是,片面依靠軍售尋求絕對安全的做法,與國際社會通過平等對話協商化解分歧與矛盾的共識性做法並不相符,由此產生的一些負面效應也將給地區安全帶來影響。(季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