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4次仍留不住丈夫 武漢女抓姦打小三反被關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武漢一位劉姓女子12年連懷6胎,卻都不是男孩,墮了4次胎生下2名女兒後,發現丈夫對她越來越冷淡,甚至提出離婚。一次偶然機會下,她發現丈夫的「小三」,還抓姦在牀,但因爲一時氣憤而打了對方,最後被關進看守所

《武漢晚報》報導,33歲的劉女住在馬鞍山森林公園附近,丈夫曾經是一名協警,一直希望有個兒子,12年前第一胎生出女兒後,丈夫想要兒子的心情就更加迫切。爲此,劉女又連續5次懷胎,其中有4胎經過診所鑑定爲女孩後打掉了。

劉女最後一胎是2年前懷的,當時醫生告訴她,如果再墮胎會有生命危險,她不得已才生下了小女兒,而小女兒生下後就患有較爲嚴重的先天疾病。劉女發現丈夫對她越來越冷淡,去年中旬還鬧着要離婚,後來甚至把她打傷。

去年8月,劉女的母親逛街時驚見女婿與一名時髦女子在購物,併爲該女買了價值不斐的化妝品。劉女得知此事後,與孃家的幾名親戚尾隨丈夫到一處租屋處,一行人闖進去,發現丈夫及女子裸身躺在牀上

大老婆遇上小三,一場女人戰爭是難以避免。下圖爲廣東韶關一名元配不滿丈夫外遇,就在高鐵站旁當衆暴打小三。(圖/翻拍網路)

氣憤至極的劉女將女子從牀上拖下來,賞了她幾個耳光,接着打電話報警。據報導,該女姓範,口鼻都被打出血,對於此事她也報了警。

由於劉女抓「小三」的行爲涉嫌觸犯刑法,去年9月,負責偵辦的中南路梅苑派出所發出了一份「監視居住決定書」。家屬表示,劉女被監視居住的4個月裡,再也沒有去找過「小三」,但不知爲何警方忽然又登門拉人。

報導指出,公安機關偵辦案件期間,對涉嫌輕微刑事犯罪(3年以下刑期)的嫌疑人有4種強制手段,分別爲拘留、逮捕、監視居住、取保候審。其中,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允許嫌疑人有部分自由,但當嫌疑人違法了警方制定的要求時,警方隨時可對嫌疑人進行拘留。

劉家人回憶道,曾經有2次警方傳喚劉女到所裡彙報情況,但她因需要照顧女兒而沒有照時間及時前往。據稱,劉女是12月30日晚上被帶走,現在人在東西湖的第一看守所。

武昌公安分局透露,劉女過激的行爲將被定爲「尋釁滋事罪」,提交檢察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