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不甘替人夫墮胎3次 竟恫嚇正宮:嬰靈會陪妳小孩長大

新北一名女子與已婚男不倫戀4年,分手後跑去向正宮叫囂,稱自己替男方墮胎3次。 (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已婚謝姓男子外遇,小三數度懷孕又墮胎,期間長達4年,小三甚至向謝妻吐露出軌細節,還向其恫嚇「我墮胎3次的嬰靈將陪伴妳的小孩長大」等語,讓謝妻選擇與2人對簿公堂求償撫慰金。新北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給付謝妻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妻控訴,與謝男於2010年間結婚,育有1名子女,但丈夫婚後慣性外遇,於2017年至2021年間與胡姓女子交往,期間長達4年,2人頻繁在下班後約會,後謝男因故與胡女分手,胡女心有不甘遂向她坦承與謝男發生婚外情。

謝妻控訴,胡女向她稱「謝男說妳像死魚不給碰」、「我取代了妳們夫妻倆做不來的事情」,更稱自己頻繁與謝男發生性關係,過程不戴保險套,數度懷孕又墮胎,並恫嚇她「我墮胎3次的嬰靈會陪着妳的小孩長大成人」,讓她情緒煎熬,精神大受打擊,且謝男與胡女的行爲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故提告向2人請求連帶給付150萬元撫慰金。

對此,謝男與胡女搬出大法官第791號釋字與北院先前判小三免賠償的判決,稱謝妻不得以配偶權遭侵害請求賠償,此外,謝妻早於2018年就知情2人交往,卻遲至現在才提出告訴,已超過侵權行爲損害賠償的時效。

新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不採信謝男與胡女的證詞,法官認定2人發展婚外情達4年,期間數次發生性行爲等行爲,明顯逾越普通朋友的一般社交,破壞謝妻對於婚姻的共同生活幸福美滿,認爲謝妻的主張屬實,酌情後判2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