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佈通知,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

來源:中國教育

近日,重慶教委印發《關於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的通知》,提出“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復讀班”,其實早在2002年,教育部《關於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基〔2002〕1號)明確規定:“各地公辦高中不得佔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

除了重慶,近年來,陸續有四川省、貴州省等地出臺相關政策,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都有哪些具體規定?和小編一起來看吧~

重慶

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復讀班

據“重慶教育”報道,爲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決執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進一步規範全市高中招生行爲,維護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日前,市教委印發《關於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的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復讀班,不得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復讀班,不得在培訓機構以學校名義舉辦復讀班,不得招收復讀插班生”。

貴州

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

爲進一步規範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秩序,貴州省教育廳2020年4月下旬印發《關於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審批區域招生、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招收生源地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嚴禁公辦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嚴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

四川

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

2020年4月,四川省教育廳印發《關於規範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其中明確提出“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舉辦復讀班的學校要嚴格登記學生信息情況”。

雲南

出臺減負措施規範學校管理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復讀生

2019年10月,雲南省教育廳、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九部門印發《雲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共分35條,分別從規範學校辦學行爲、嚴格校外辦學機構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監護職責、強化政府管理監督四個大的方面,明確中小學生減負舉措。

其中,在規範學校辦學行爲的減負措施中提到“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讀生擇校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復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