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佈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新京報訊 5月8日,北京教育考試院官網公佈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全文如下:

一、報名和考試

報考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參加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報名時須在高考報名系統選報藝術類專業全市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統考)相應科類或戲曲類專業全國省際聯考(以下簡稱戲曲類聯考)。

(一)高考文化課考試

高考文化課考試,即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須按全市統一要求參加考試。

(二)藝術類專業考試

1.藝術類統考。從2024年起,北京市全面實施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書法類等藝術類統考。藝術類統考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其中美術與設計類由各區考試中心承辦,音樂類由中央民族大學承辦,舞蹈類由北京舞蹈學院承辦,播音與主持類由中國傳媒大學承辦,表(導)演類由北京電影學院和北京服裝學院承辦,書法類由首都師範大學承辦。藝術類統考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考生須在高考報名系統上選報相應的藝術類統考考試科類。

2.戲曲類聯考。戲曲類聯考由教育部指定的相關組考學校承辦。擬參加戲曲類聯考的考生須完成全市統一高考報名後,按照組考學校要求選擇考試專業(劇種)。

3.藝術類校考。少數藝術類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高校,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在省級藝術類統考基礎上組織個別專業校考,校考須在高校所在地組織。高校在藝術類統考成績合格並達到校考要求的考生範圍內,擇優確定校考合格生源併發放校考專業合格證,原則上校考專業合格證不得超過校考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將本校校考合格名單上傳“全國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藝術類校考報名要求由相關高校研究制定,並向社會公佈。

二、志願填報

考生應按全市統一規定的志願填報要求進行網上志願填報。未取得相關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填報藝術類專業志願無效。取得多個專業科類(方向)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兼報其他科類(方向)。

(一)藝術類志願設置

藝術類志願設置兩個批次,分別爲本科提前批藝術類和專科(高職)提前批藝術類。

本科提前批藝術類,以院校專業組爲志願設置單位,一個院校專業組(下設一個或多個專業)即爲一個獨立的志願,每個志願設置6個志願專業和一個“是否服從專業組內調劑”選項。本科提前批藝術類分爲A、B兩個階段,依次錄取。藝術類A段,設置1個志願,不設置徵集志願。具有藝術類校考資格和使用戲曲類聯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在本段錄取。藝術類B段,設置20個平行志願,使用藝術類統考成績作爲專業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在本段錄取。藝術類B段錄取結束後,如還有高校招生計劃沒有完成,將進行徵集志願錄取,徵集志願設置10個平行志願。本科提前批藝術類與本科提前批普通類錄取同期進行,考生不能兼報,但可填報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願。

專科(高職)提前批藝術類,以1所院校1個專業爲志願設置單位,設置20個平行志願。本段錄取結束後,如還有高校招生計劃沒有完成,將進行徵集志願錄取,徵集志願設置10個平行志願。專科(高職)提前批藝術類與專科(高職)提前批普通類錄取同期進行,考生不能兼報,但可填報專科(高職)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願。

(二)高職單考單招藝術類志願設置

高職單考單招設置2個順序志願,每個志願以1個高校和2個專業爲志願設置單位。考生可填報藝術類專業志願或普通類專業志願,需填報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是否願意走讀等選項。

三、錄取

(一)文化課成績

藝術類專業本科層次錄取時,高考文化課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藝術類專業專科(高職)層次錄取採用“統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招生模式,高考文化課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成績構成。專科(高職)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中選定2門或3門作爲資格要求,考生相應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准予投檔。

高職單考單招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公共文化課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構成。

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文化課成績執行北京市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投檔及錄取

本科提前批藝術類A段錄取時,按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志願,將高考文化課成績及專業成績均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一次性全部提供給高校。其中實行藝術類校考的本科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高校劃定的校考成績要求的基礎上,依據考生志願和校考成績擇優錄取。有關校考高校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的原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實行戲曲類聯考的本科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戲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戲曲類聯考成績合格基礎上,依據考生志願和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本科提前批藝術類B段和專科(高職)提前批藝術類平行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對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統考(戲曲類聯考)成績均合格且未被錄取的考生,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統考(戲曲類聯考)成績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爲:本科綜合分=藝術類統考成績/300×750×50%+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科(高職)綜合分=藝術類統考(戲曲類聯考)成績/300×450×50%+高考文化課成績×50%,結果四捨五入取整數。投檔時根據考生志願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志願。當報考同一個志願綜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數大於計劃餘額時,本科將依次比較藝術類統考、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總成績,對單項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專業招生計劃,單項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專科(高職)將依次比較藝術類統考(戲曲類聯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對單項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專業招生計劃,單項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若高校對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課成績有特殊要求,經高校公佈後,可作爲投檔條件。專科(高職)投檔時要求考生須符合高校提出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要求。投檔後,由高校根據事先公佈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高職單考單招順序志願按照“志願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藝術類專業按考生所填報的志願,將文化課成績及專業成績均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一次性全部提供給高校,由高校根據事先公佈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從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普通本科專業,數字廣播電視技術、影視編導、全媒體新聞採編與製作等藝術類高職本科專業和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化、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數字廣播電視技術、影視編導、新聞採編與製作、影視製片管理、影視多媒體技術、影視照明技術與藝術、音像技術、融媒體技術與運營、網絡直播與運營、傳播與策劃、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等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不再使用專業考試成績,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或專科(高職)普通批,擇優錄取。對於可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專業,高校可根據實際需要不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直接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或專科(高職)普通批,擇優錄取。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非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本科普通批錄取。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及時公佈考試招生辦法和公示相關考生信息,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要嚴格開展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複查,對於審查或者專業複查不合格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依規妥善處理。對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對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有作弊行爲的考生,包括冒名頂替、僞造材料騙取報名和招生資格等情況,應當認定爲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作弊行爲,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編輯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