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柏銷售皇品苑2廣告不實 遭罰10萬元
▲敦柏建設興建並銷售「皇品苑2」建案,於屋殼網網站刊登建案廣告,將天井標示爲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公平會開罰10萬元。(圖/資料照片)
敦柏建設興建並銷售「皇品苑2」建案,於屋殼網網站刊登建案廣告,將天井標示爲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公平會表示,其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爲虛僞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敦柏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係爭建案廣告之「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1樓至5樓內虛線標示之空間分別規劃爲客廳與臥室使用,就廣告整體內容觀之,予一般消費大衆之印象系該虛線部分屬室內空間,可供案關廣告內容之客廳或臥室空間等用途使用。
然據高雄市政府表示,案關虛線標示之空間於使用執照覈准平面圖中所示爲地上1層至地上5層挑空天井,如依圖將該空間規劃爲客廳、臥室等室內空間使用已涉及違章建築,且係爭建案已超過法定容積率或建蔽率之規定,不得補正。
又敦柏公司坦承未就天井部分向高雄市政府申請變更使用,則倘消費者依廣告內容將天井填平施作爲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已屬違章建築而有違反建築法規定,恐遭罰鍰及強制拆除之風險。
該建案廣告於前揭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地上1層至地上5層挑空天井繪製成客廳、臥室之一部分,除與原核準平面圖不符,亦足以使消費者誤認該天井所在位置爲合法之室內空間,可比照規劃使用,其表現與實際之差異,顯已難爲一般消費大衆所能接受之程度,有引起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守法之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