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立刻開罰! 建商完售行銷 公平會要查

公平會主委李鎂。

建商濫用「完售」行銷手法,違反預售屋紅單新制規定,公平會主委李鎂4日指出,房地產行銷廣告對消費者影響太大,一旦有交易糾紛,訴訟程序冗長,公平會將把預售屋行銷廣告列爲重點稽查項目。

臺中市北屯重劃區建案有建商表示2房房型在2小時內完銷,日前內政部偕同財政部及地方政府展開聯合稽查。對此,李鎂4日在立法院經委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時表示,公平會已立案調查中。

李鎂指出,以社會通念來講,「完售」應該是賣完了、沒得買了,若只是優先議價、籤個意向書,但價格多少、面積、有無停車位、何時交頭期款或移轉交屋等訊息都不知道,「這樣叫完售嗎」?

她說,對房價的問題,政府各主管機關各有分工,公平會任務不在價格高低,而是交易秩序,尤其是預售屋,民衆一生可能只買一戶,買房子一定會非常慎重,也會考量經濟負擔,而預售屋資訊只有建商、廣告主知道,更有義務提供透明完整的資訊。

李鎂指出,每個議價過程,建商都應將資訊完整提供,如果用「完售」行銷手法,讓消費者以爲不買就買不到,因此在急迫、輕率或沒經驗情況下做出衝動的決定,在公平法之下就是處理不可有不實廣告、不可有欺罔有失公平等行爲,若有類似案件,將會主動調查。

李鎂強調,公平會不反對任何促銷手法,但基本精神是不可有違反公平法行爲,未來有類似的情形,公平會都會主動調查,因建商是掌握資訊的一方,本於企業社會責任,應將資訊透明,並向社會揭露。

有立委在質詢中直指,公平會開罰建案廣告不實罰鍰金額,相對於高房價恐不算什麼,建商只是將罰鍰當作行銷廣告成本一部分,應該公開訊息,用市場力量制裁不良建商。

李鎂說,各地房價高低不一,公平會管的不是房價,是交易秩序,對於建案有廣告不實情形,公平會委員一旦做成開罰決議,就會立刻發出新聞訊息周知社會大衆,後續公開訊息這塊力道會再更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