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澄清:證所稅僅影響萬餘人

財政部晚間特別澄清指出,證所上路影響萬餘人,圖爲財政部。(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針對某週刊「不只一萬人,證所稅衝擊千萬人」之報導,財政部晚間特別提出澄清指出,立院上月底三讀通過之證所稅議案,此次新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交易所得應覈實課稅個人投資人,受影響人數僅約1萬餘人。

財政部指出,立法院於101年7月25日三讀通過之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將個人之證券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其中,個人之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交易所得原屬最低稅負制課徵範圍,非屬新增課稅標的

至於此次新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交易所得應覈實課稅之個人投資人,受影響人數僅約1萬餘人,其餘得選擇「設算 所得就源扣繳」或「覈實課稅」,102-103年度如選擇設算所得就源扣繳,當股價指數未達8,500點時,均不課稅,尚無影響。

即使104年度取消設算制後,除新增當年度出售上市、上櫃、興櫃股票金額在10億元以上之個人應覈實課稅者外,其餘無論股價指數高低一律不受影響,因此,實際受影響人數僅約1萬餘人,絕非某週刊所稱的「衝擊千萬人」。

財政部補充表示,證所稅制度對於個人出售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采覈實課稅,持股滿1年減半課稅,即實質稅率7.5%,以鼓勵長期持有。

另外,提供個人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未達10萬股、上市(櫃)前承銷取得之初次上市(櫃)股票1萬股以下、上市 (櫃)後買賣之證券交易所得免覈實課稅之優惠,可鼓勵公司由未上市(櫃)轉興櫃及上市、上櫃,以享免覈實課稅或減免優惠。

且個人初次上市(櫃)前取得之股票,於上市(櫃)後繼續持有滿3年者額外提供再減半優惠,即實質稅率降至3.75%,稅負極輕,可鼓勵創業投資人長期持有股票,並非如某週刊所稱將影響公司上市(櫃)意願

至於最低稅負制之基本稅率提高2個百分點對於享有租稅優惠之營利事業造成不小影響乙節,財政部表示,自95年度起實施最低稅負制,目的在使享有過多租稅優惠之營利事業對國家財政能有基本貢獻,即此次研議證所稅方案時,部分學者專家認爲依其他法律享有租稅優惠(如5年免稅、投資抵減)之營利事業與以證券及期貨交易爲業之營利事業享有同等之租稅優惠,前者甚至因適用信賴保護條款,對國家財政之基本貢獻遠低於基本稅率10%。

因此,決定將基本稅率由現行10%調高爲12%,讓102年度以後仍享有所得稅減免利益之營利事業,對國家財政多貢獻一些心力,以符合租稅公平正義原則,且隨着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廢止,適用租稅減免措施之過渡期間將逐漸屆滿,其繳納之一般所得稅額將逐年增加,從而基本稅率之調高對其影響將愈來愈小。又基本稅率調高,對其他未享有過多所得稅減免利益之營利事業而言,尚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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