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秀合作協議駁李應元 連惠心:我真的不是CEO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針對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出示資料,指連惠心曾以總裁身分中百集團簽訂合作協議,連惠心27日出示所謂的「合作協議」圖,證實上面代表臺灣樂活新天地集團的簽約者,根本就不是連惠心,她請政治人物不要再借題發揮,用莫須有的罪名抹黑。

▲連惠心拿出中百集團所提供的「合作協議」,反駁民進黨立委李應元的指控。(圖/連惠心提供)

李應元連日來指控連惠心是菁茵荋生物科技的總裁,同時也是臺灣樂活新天地集團總裁,上午進一步質疑說,連惠心曾在2010年11月15日以集團總裁身分,與中百集團簽訂合作協議,當時《長江商報》與國內《中天新聞》都有報導;此外,連惠心在2012年5月4日更以菁茵荋生物科技總裁的身分,參加「第五屆海峽兩岸李時珍醫藥文化產業合作發展論壇」。

▼李應元27日公佈影片,指控連惠心是以總裁身分簽約,但連拿出合作協議反駁。(圖/東森新聞提供)

而連惠心下午在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的專訪時,則秀出由中百集團所提供的「合作協議」,時間是2010年4月21日,一方是「武漢中百連鎖倉儲超市有限公司」,另一方是「臺灣樂活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但簽約者並不是連惠心。

根據連惠心的說明,合作協議是在4月簽訂,而李應元所指同年11月15日的活動,則是產品發表會,她以形象代言人出席有何不可?此外,李應元提到的2012年5月的論壇,連惠心也反駁,代表「菁茵荋」出席的是總經理,她同樣也只是以代言人身分出席。

連惠心不平的表示,難道就只因爲她姓連,凡事都要被放大來看?她透露在2012總統大選投票前3天,海巡人員突然闖進「菁茵荋」進行搜查,表示懷疑該公司販毒,把所謂的證物扣回去後,等了2個月的檢驗,事後才說「驗無毒品」原來是一場烏龍

結果這次事件,才短短几天就公佈檢驗報告,而行政院也很快速的就把「菁茵荋」與大統油事件、塑化劑風波等並列爲五大食安事安,連惠心苦笑着說,政府效率突然變高,也算是全民之福,但可千萬不是因爲有她的投資參與,反而讓公司成爲有心人箭靶

連惠心強調,這起事件給她的感覺是政治人物利用政治資源去刻意炒作,想讓它變成政治風暴,傷害連家人,「這隻會讓臺灣社會更分裂、更紛亂」,也讓她對臺灣政治環境有些失望。

▼連惠心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獨家專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