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社交探病」加速疫情傳播! 指揮中心公佈3點「醫療例外」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日表示,爲防止社區感染源進到醫院,即起全面禁止探病,除非有特殊情況例外。衛福部今(3)日明確列出3點例外,但要求在探視期間,仍應依醫院感染管制相關規定辦理,並落實醫療機構所有工作人員之健康管理措施,避免醫院感染傳播風險

強化醫療機構感染管制,疫情期間醫院實施門禁管制,除有下列情事外,禁止探視(病):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醫療作業之需要。

二、急診、加護病房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其他應醫療機構要求或同意者。

監測應變組副組長石崇良表示,在疫情爆發後,個縣市衛生局就慢慢加強探病規範,先是一牀兩人,到一牀一人。今天會公佈全面禁止,是因爲這陣子回國確診個案多,爲了避免這波疫情擴及到醫院鬧不,造成院內感染髮生,纔會於3月底發公文給各醫院,但並非絕對性禁止,還是保留彈性空間

石崇良解釋,現在一般探病是以全面禁止爲原則,鼓勵利用網路視訊。但若有法規或病情解釋需要,必須由家屬親自簽署的,就不在此限。另外,有些重大處置,像是手術期間,家屬也需要在手術室外等待,以防病情有病患需要徵詢意見;而到門診胃鏡,如果有使用麻醉甦醒時也需要家屬陪伴

石崇良提到,今日公佈的探病禁令,主要是禁止「社交探病」,若有醫療上照顧需要,還是給醫院彈性開放空間。而此波禁令將以清明連假1至2周後爲觀察期,也就是暫定實施到4月30日,屆時會再視情況加嚴或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