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蛋事件善後 防檢局公告禁用芬普尼
農委會防檢局表示,爲降低芬普尼農藥使用風險,將於6日公告4.95%芬普尼水懸劑爲禁用農藥,禁止該劑型芬普尼的輸入、加工製造、販售及使用,希望藉由強化該藥劑之管理,減少該農藥被違法流用的情形,以確保農畜產品食用安全,同時避免有益昆蟲遭受毒害。
防檢局指出,芬普尼之急性毒性屬中等毒,但對蜜蜂急毒性高,且因其於作物的殘留容許量很低,例如在紅豆爲0.002ppm,如使用不當,極易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農委會爲降低農作物農藥殘留風險,去年1月1日起刪除4.95%芬普尼水懸劑的使用方法及範圍,但未公告禁用及廢止農藥許可證,使該劑型芬普尼仍能加工製造專供輸出,使不肖商人有取得管道,再推銷給農民違規使用,是前陣子雞蛋殘留芬普尼事件的可能原因。
防檢局指出,近日南投埔里等地發生蜜蜂疑似農藥中毒事件,苗栗農改場於8月29日接獲蜂農通報其飼養的蜂羣出現疑似農藥中毒大量死亡情形,該場當天即前往現勘訪查,並採集死蜂與蜂箱內花粉樣本,轉送茶業改良場進行農藥殘留檢驗,今(日檢驗結果出爐,確認造成蜜蜂死亡的原因是芬普尼引起的急性中毒,蜂體劑量爲0.033μg/bee。
防檢局指出,目前尚有3種合法的芬普尼劑型,包括250G/L種子處理用水懸劑,限稻種催芽時使用,未於市面販售、0.3%粒劑,供水稻及玉米害蟲或線蟲防治用及0.0143%粒劑,供紅火蟻防治用,其劑型及使用方式較無環境危害及藥物殘留風險。但4.95%芬普尼水懸劑因有其使用風險,所以公告禁用,並同時廢止該產品之農藥許可證。
防檢局呼籲,不論是農民或農藥販賣業者,如仍持有4.95%芬普尼水懸劑,請儘速聯絡原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辦理回收,若未回收經查獲有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禁用農藥者,將依農藥管理法第46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