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工作時序精簡審批程序 “用地清單制”真正方便企業

廣東建設報訊  記者劉潔通訊員穗規資宣報道:“‘用地清單制’真正讓我們企業方便了很多,以前很多資料要逐個部門跑,現在一次性就搞定了。”日前,辦理黃埔大道646號地塊報建工作陳先生對記者感嘆道。

記者從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廣州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2018年9月,針對經營性用地創新推進“用地清單制”改革。“用地清單制”是把各類評估評價工作調整土地出讓前完成,由土地儲備機構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地震安全、壓覆礦產氣候可行性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調查勘探等評估工作,以及文物單位歷史建築保護、古樹名木、危化品安全、地下管線開展現狀普查,相關部門於10個工作日內反饋評估評價和普查意見至土地儲備機構,形成統一的土地資源評估指標。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公共服務企業結合評估評價結果,7個工作日內提出用地清單,包括用地規劃條件、建築節能航空人防工程、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市政設施、文物保護、歷史建築保護、古樹名木保護、危化品安全、交通公共設施連接設計技術設計要點。在組織土地出讓時,將總清單一併交付土地受讓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共服務企業在項目後續報建或驗收環節,不得擅自增加清單外的要求。由一個部門、一次性提出全部的用地要求,爲企業節省了時間成本,提高了土地管理效率

同時,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凡開展“用地清單制”的出讓地塊實施“豁免制”,用地單位取得土地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用地單位豁免用地紅線範圍內的部分審批手續,包括免予辦理用地紅線範圍內供水排水工程開工審批、移動改建佔用公共排水設施的審批、道路挖掘審批、市政設施移動改建審批、臨時佔用綠地審批、砍伐遷移(古樹名木除外)修剪樹木審批等手續,爲企業節省了55個工作日,“用地清單制”大幅度精簡企業拿地後的行政審批事項,實現企業“拿地即開工”。

爲提高政務服務信息化,2018年11月,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多規合一”管理平臺上同步開發了用地清單和區域評估模塊,各單位通過平臺提交評估評價結果後,各自的管理要求、技術設計要點、控制指標、宗地周邊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連接點和接駁要求等管理清單,通過平臺統一反饋至土地儲備機構。截至目前,廣州市土地儲備機構已在平臺向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共服務企業發送了32宗用地信息,已向15宗公開出讓經營性用地的受讓企業提供了用地清單資料,並組織15宗地的受讓企業召開了專題座談會,各企業對“用地清單制”給予了一致肯定。